第四节 奥斯曼帝国的衰落和改革

(一)社会经济衰落和军事采邑制瓦解

到 17 世纪中期,土耳其人建立的奥斯曼帝国还是幅员横跨亚、欧、非三洲的庞大的军事封建国家。在亚洲,占有小亚细亚、阿拉伯、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拉克、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的一部分等;在欧洲,占有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门得内哥罗、保加利亚、希腊和多瑙河两公国——摩尔达维亚、瓦拉几亚,以及克里木、亚速夫海和黑海沿岸附近地区等;在非洲,占有埃及、的黎波里、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等。

奥斯曼帝国内部并不统一。它的各个部分,在居民的人种、语言和宗教上,在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上,在对中央政权的依附程度上,都有重大差别。土耳其人在帝国人口中仅占少数,只有小亚细亚和伊斯坦布尔附近的鲁米利亚(欧洲土耳其)的一部分,是土耳其人密集的地区。居于统治地位的土耳其人封建贵族,剥削和压迫着帝国境内的各个民族。

奥斯曼帝国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素丹宣布他是“主在人间的影子”,是政治和宗教的首脑。各地总督(帕沙)兼管军事民事,事实上成为半独立的封建主。伊斯兰教是帝国的国教,《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法典被奉为制订法令的依据。伊斯兰教僧侣掌握着司法和教育,对非伊斯兰教徒进行严密的监视和控制。基督教徒农民遭受着双重压迫。非伊斯兰教徒负担的人头税很重。任何一个近卫兵(雅内恰尔)都可以对非伊斯兰教徒施加暴行而不受惩罚。非伊斯兰教徒不准持有武器,不准和伊斯兰教徒穿同样的衣服和鞋子;伊斯兰法庭不承认“不信教者”的证词;官方文件中对非伊斯兰教徒使用污辱性的绰号。

在这样一个庞杂的帝国里,充满着阶级的、民族的、宗教的矛盾,没有稳固的经济基础,缺乏必要的内聚力,完全依靠武力来维持。到 16 世纪时, 奥斯曼帝国的军事扩张达到了极限。在东方,奥斯曼的军队无法打进伊朗; 在海上,由于新航路的发现,海上霸权落到西方国家手里去了;在欧洲,1529 年在维也纳城下的第一次失败,标志着它再也不能向前推进了。在经过一个半世纪夺取匈牙利的毫无结果的战争之后,1683 年,土耳其军队又一次在维也纳城下败北,这次是被赶来援助奥地利的波兰国王杨·萨比斯基率领的波兰军队击溃的。1686 年,奥、波和威尼斯组成反土联盟。1687 年的莫哈奇战役和 1697 年的曾塔战役中,土军两次失败。1699 年签订了卡洛维茨条约。这是奥斯曼帝国第一次作为战败国签订的和约。从这时起,奥斯曼帝国以前所征服的领土开始一块一块地丧失。维也纳城下的溃败,是它的军事采邑制的解体,社会经济、政治和军事衰败的一个反映。

奥斯曼帝国一开始就是一个军事封建国家,在土耳其的统治阶级看来, 帝国“是用马刀取得的,也只有用马刀才能维持”。在长期的侵略战争中, 历代素丹为加强、补充自己的军事力量,实行军事采邑制,即把大量的土地作为采邑赐给武将功臣,而获得土地的军事采邑主(西巴希)必须为素丹提供骑兵,参加征战。17 世纪以前,军事采邑制的推行,使国家减少了大部分军事开支,保证了军队的迅速动员。三千多个“扎伊姆”(年收入在两万阿

克切①以上的采邑主)和五万多个“吉马里奥特”(年收入在两万阿克切以下的采邑主)不仅是帝国的一支军事力量,而且是一支主要的政治力量。

最初,西巴希主要靠从被征服的土地上获得军事虏获品、奴隶和贡品作为发财致富的源泉,而把对采邑农民的租税剥削当作补助的收入。随着对外战争的失败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西巴希日益加强对采邑农民的剥削,滥征苛捐杂税。1528 年以前,每个农民每年担负捐税约 100 阿克切,到 17 世

纪增至 700 阿克切至 800 阿克切。包税制极为盛行。贪婪的包税人往往数倍地增加租税额,有时还预征若干年的租税。陷入高利贷罗网的千百万农民被迫背井离乡,家破人亡。例如,到 18 世纪,阿勒颇省原有的 3200 个村庄只

剩 400 个,而全国荒废了的土地,占可耕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

西巴希内部也发生了明显的分化。少数大西巴希利用各种方式兼并小西巴希的领地,16 世纪末以前帝国法律所规定的一人不得占有几处采邑的禁令变成了具文,个别大西巴希竟占有四五十处采地。另外,一些商人和高利贷者也乘机购进破产的西巴希的土地。这些暴富的新地主不仅把非世袭的有条件的领地变为完全归自己私有的土地,而且拒绝履行为素丹供养骑兵、参加作战的义务,这就使军事采邑制的实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国库收入的减少,宫廷开支的浩繁,财政危机的出现,促使素丹自己放弃了军事采邑制的基本原则。17 世纪后,历代素丹除把很多土地赏赐给宠臣近幸外,还开始把国有土地包括采邑在内出售给富人,以增加收入。这更加速了军事采邑制的瓦解。

军事采邑制的瓦解虽没有引起封建生产方式本身的变化,但以战争为主业而贪求军事俘获品的剥削者西巴希被新的、以剥削农民为主要目标的封建地主所代替,军事采邑制为新的地主土地私有制所代替。

军事采邑制逐渐瓦解的直接后果是兵源枯竭,帝国的军事力量严重削弱。在苏里曼大帝时代,西巴希军队达 20 万人,后减少到 12 万人,至 17

世纪扎伊姆和吉马里奥特所出的兵力已不及 1 万人。

帝国的军事封建制度是工商业发展的严重障碍。帝国政府只注意军事掠夺和向居民榨取税收,根本不重视发展工商业。欧洲人发现新航路和新大陆, 给帝国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东西方贸易的垄断权逐步从穆斯林商人手里转到了欧洲商人手里。1625 年,厄梅尔·塔利布写道:“在过去,印度、信德和中国的货物照例都是首先运到苏伊士,然后经穆斯林的手分发到世界各地。但是,如今这些货物都已改由葡萄牙、荷兰和英国等国船只载运前往法兰基斯坦,再由那里分运到世界各地。凡是他们自己不需要的东西,便运来伊斯坦布尔和其他伊斯兰的地方,并以五倍的高价出售,从而大发其财。” 结果,对外贸易几乎完全掌握在外国商人,特别是法国商人手中。奥斯曼帝国政府给予外国商人许多特权,如输入货物只纳一次值百抽五(后改为值百抽三)的关税。相反,奥斯曼帝国的商人输入的货物,不仅要交纳高达 10% 至 12%的关税,而且经常遭到官吏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

欧洲商人把大量的美洲白银贱价输入帝国境内,给土耳其的财政带来严重的打击。外国硬币把土耳其的硬币逐出了流通领域。银价下跌,金价上涨, 土耳其的原料价格下跌,欧洲商人非常便宜地大量收购土耳其原料和禁止出口的谷物。

① 当时土耳其通行的一种小钱。

战争、兵役和封建主的残酷剥削破坏了农村家庭手工业。城市手工业受到行会制度的种种束缚,生产工具和技术都很落后。在欧洲商品的竞争下, 手工业者大批破产。枪炮弹药和船舶制造等有关军需部门也一蹶不振。多数矿山荒废,无人愿意承包开采。

随着社会经济的衰落,奥斯曼帝国已危机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