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社内部的派别斗争

公社委员会内有三分之一的委员是蒲鲁东主义者,再加上一部分独立革命派,成为公社委员会里面的少数派。其余的三分之二是多数派。多数派是由布朗基派、新雅各宾派及独立革命派中的另一些人构成的。从公社成立的第一天起,多数派与少数派就发生分歧,到 1871 年 4 月底和 5 月初,两派之

间的斗争愈演愈烈,终于酿成 5 月中旬的危机。①

多数派虽然大多数出身于知识分子阶层,其中有大学生、新闻记者、政论家等,但是他们一般都是坚定的革命者。他们中间有许多人在第二帝国时期由于从事革命活动而一再系身于囹圄。9 月 4 日革命以后,在为建立公社而进行的斗争中,他们发挥了卓越的作用。3 月 24 日被国民军中央委员会任命为负责指挥军事的三将军——埃德、勃吕涅尔、杜瓦尔——都是多数派。4 月 2 日,凡尔赛军队向巴黎城外工事首次进犯时,率领公社战士奋起迎战、英勇牺牲的就是杜瓦尔与另一位布朗基主义者弗路朗斯。公社期间在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凡尔赛间谍进行的斗争中表现得最为坚定的里果及费烈,也都属于布朗基派。新雅各宾派的优秀代表德雷克吕兹是公社委员中威望最高的几个人之一。他虽然是文职人员,但是在 5 月中旬战局危急的时刻被选为军事代表,这充分说明公社对他的信任。他担任这个职务一直到牺牲在街垒上。可见多数派对公社事业是有贡献的。

但是,多数派在社会经济方面没什么建树,布朗基派及新雅各宾派都是如此。布朗基主义者素来就没有自己的社会主义理论,也没有关于社会改造的明确的方案。多数派在军事上也犯了错误,如木兰—萨格多面堡之失守, 就是多数派中的皮阿任社会拯救委员会成员时擅自干预军事、滥发命令的结果。而且事后他还百般抵赖,不肯承认错误。最后别人拿出物证(他签署的调令),他才无话可说。

少数派中的蒲鲁东主义者中间大多数是左派蒲鲁东主义者。他们多半是著名的工人运动活动家,为工人的利益而斗争的战士。而且他们大多数是国际的会员。

如前所述,公社的各种社会经济改革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左派蒲鲁东主义者的努力。而且还应该看到:正统的蒲鲁东主义者中间也有人在这方面作出贡献。如金属雕刻工人出身的泰斯,作为公社驻邮政局的代表, 在整顿邮政局使之成为模范的机关方面,是劳绩卓著的。而泰斯就是正统的

① 中外史学界对两派的斗争有各种不同的评论。一些人褒扬多数派,而贬低少数派,另一些人则反是。

蒲鲁东主义者。

但是,少数派中确有人受蒲鲁东主义的影响较深,执拗地奉行蒲鲁东的原则,对资产阶级财产权表现了不敢触动的敬畏心情,在处理法兰西银行问题上犯了严重的错误,给公社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样,两派各有功过,不分轩轾。而且,两派在斗争中,也各有是非。多数派和少数派主要在两大问题上发生分歧,斗争就从这些分歧而来。第一,两派一开始就在对于公社政权性质的理解上,有严重分歧。在布

朗基主义者、新雅各宾派以及独立革命派中的一部分人看来,巴黎公社是全国性质的政权机构,不能与凡尔赛政府和平共处,所以公社应该作好随时投入与凡尔赛作战的准备。布朗基主义者不同意把起义后的巴黎置于与法国其他地方公社同等的地位。这个观点在国民军中央委员会执政时期表现得尤其明显。3 月 22 日,《法兰西共和国公报》载文道:“巴黎负有职责,以使得人民的自由得到尊重,并要求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巴黎既不会和外省分离, 也不允许别人把外省从它身边夺走。巴黎从前是,现在仍然是,今后永远都应该是法国的首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和国的头脑和心脏。”多数派坚持主张起义后的巴黎应该在统一的法国居首都地位,巴黎公社应该是法国中央政府。

蒲鲁东主义者和独立革命派中的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公社仅仅是巴黎的市政府,它的地位同法国其他城市是平等的,巴黎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而去指挥全国,只能采取“自治与联合”的原则,即每个城市独立自主、各城市之间自由联合的原则。他们又认为,既然公社是巴黎人民选举产生的合法政权,那末它也用不着用内战来巩固自己的地位。与此相反,“公社理应小心规避一切会引起嫌疑的行动,免得让人认为公社怀有某种统治全法国和取代政府的意图”。蒲鲁东主义者贝雷 3 月 29 日在公社委员会会议上,把巴黎公社说成是地方分权和自治的模范。他说:从此以后,“每一个社会集团都可以获得完全独立和充分的行动自由”。他又说:“和平和劳动!这就是我们的未来!这就是⋯⋯我们社会复兴的保证。”

在这个分歧中,显然多数派站在正确的一边,而少数派是错误的。马克思严正地批评了少数派的错误。指出:正如新的历史创举往往被误认为是抄袭过去有过的社会生活形式一样,摧毁了现代国家政权的公社也被误解为反对中央集权的中世纪公社的复活。而在近代,民族的统一已经成为社会生产的强大因素①,因而不应该再去破坏民族统一。

少数派的这个观点不仅非常错误,而且也极其有害,因为他们完全无视距革命的巴黎仅仅 17 公里的凡尔赛政府所表现出来的杀气腾腾的敌意,而沉

醉于和平的幻想之中。国民军中央委员会在 3 月 18 日革命后没有一鼓作气向凡尔赛进军,主要是由于蒲鲁东主义者这个观点作祟。3 月 19 日在国民军中央委员会会议上,有几个中央委员,如杜瓦尔、埃德等人都主张追击到凡尔赛,“先结束革命,然后再选举公社”。但是他们的意见遭到否决。反对他们的主张的蒲鲁东主义者说:“我们除了保卫巴黎的权利而外,再没有任何其他任务。”

蒲鲁东主义者之迷恋公社的自由联合,实际上就是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反映。而且尽管有蒲鲁东主义者反对,公社还是在实践中为自己开拓

① 参见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版,第 3 卷,第 57 页。

了革命的道路,因为无论在政府机构上,还是在实际活动中,公社委员会都扮演了法国中央政府的角色。

第二,两派在加强专政的问题上存在严重的分歧。布朗基主义者一心一意想加强专政,在他们看来,必须以人民的名义实行专政,把大权集中于几个人手中,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革命。少数派则认为这样做会破坏民主,容易流于专制独裁。

  1. 月 28 日,在公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在是否公布公社会议记录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论。当时新雅各宾派格鲁赛建议:“公社会议将不公开。会议报告不公布,只公布它的决议记录”,因为这样做有利于与凡尔赛作战。格鲁赛说:公社应该是一个军事委员会性质的机构,不应该让敌人了解我们的讨论情况。这个建议得到了布朗基主义者的支持,但是遭到蒲鲁东主义者的强烈反对,因为后者认为如果按照这个决议去做,群众无从了解公社的辩论内容,从而也就无法监督它。民主将受到损害。但是结果还是多数派的主张占了上风。

  2. 月 23 日、 24 日两次公社会议讨论了关于犯人的隔离问题。有不少委员对已经实行的犯人隔离制度有异议,其中以蒲鲁东主义者阿尔努、泰斯等人的态度最为激烈,他们要求立即废除这个制度,主张任何一个公社委员都有权利到监狱里去访问犯人,听取他们的申辩。公社治安委员会的代表布朗基主义者里果与阿尔努展开了舌战,里果认为这是战争时期,如果每个公社委员都可以访问犯人,治安委员会就无法开展工作,从而给敌人以可乘之机。争论的结果,里果提出了辞呈(但后来他又被选为治安委员会成员,并且担任了公社检察长)。

促成公社委员会两派最后分裂的,是关于成立社会拯救委员会的争论。4 月 24 日,巴黎第十九区监察委员会开会讨论了巴黎的局势,与会者认

为“危险愈是不可避免,就愈需要表现出更大的毅力”,为了保证公社的法令得到贯彻,建议公社立即着手成立享有全权的领导核心——社会拯救委员会。第十九区监察委员会最后就这个问题作出了决议。在公社委员会内,4 月 28 日布朗基主义者米奥提出成立社会拯救委员会的提案,委员会应由五名委员组成,拥有最广泛的权力。米奥的提案受到了重视,公社用三次会议来讨论它。绝大多数布朗基主义者认为早就应该成立这样一个集权机构,否则就不能应付日趋严重的军事形势。但是,这个提案遭到蒲鲁东主义者的猛烈反对,他们所提出的一个重要的理由是,成立一个拥有全权的社会拯救委员会是“向专制主义倒退”,是“破坏公社的民主原则”。但是多数派不顾少数派的反对,强行通过了这个提案。

  1. 月 1 日选举第一届社会拯救委员会时,蒲鲁东主义者集体抵制了这次选举(有个别的布朗基主义者也参加了抵制)。因此,选举出来的社会拯救委员会成员都是清一色的多数派。5 月 13~15 日,社会拯救委员会清洗了公社委员会内的一些少数派委员。5 月 14 日,少数派在邮政局集会,通过了同多数派公开分裂的“少数派宣言”,谴责多数派强制公社把政权交给社会拯救委员会,声明不承认这个“专政机关”,并宣布不再参加公社会议,而回到原选区去管理区公署和参加作战。第二天,“少数派宣言”在报上公开发表。这样,公社内部的意见分歧终于表面化。

这个宣言发表后,巴黎舆论界哗然,凡尔赛的报刊则幸灾乐祸。反映公社各派观点的报刊也纷纷发表评论,群众俱乐部也召开群众集会专门讨论两

派分裂的问题。由于看到巴黎处在危急存亡的关头,分裂不利于革命,少数派有 15 名委员在 5 月 17 日又回到公社参加会议。但是,两派的裂痕始终没

有得到弥缝,这种情况一直继续到 5 月 21 日凡尔赛军队攻进巴黎时为止。平心而论,这次分裂的责任应该由多数派来负,因为分歧是他们首先制

造出来的。正是因为他们不顾少数派的反对硬要成立社会拯救委员会,才引起这一场斗争和分裂。而且成立这样一个享有全权的机构显然会导致少数人甚至个人独裁的局面,这就等于取消巴黎无产阶级所首创的无产阶级民主。其实,多数派之要求成立社会拯救委员会,不言而喻,就是布朗基关于专政的错误主张的体现。布朗基心目中的专政,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并“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进行突袭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事先又被组织在一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专政之下”①。

最后,关于两派的斗争,可以作如下的结论。

首先,这两派虽然都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对公社事业作出的贡献。无论是多数派,抑或是少数派,当他们投身于广大群众之中,同他们一道创造惊天动地的事业的时候,指导他们行动的已经不是他们原有的信仰,而是他们对革命事业的忠诚,与广大群众同命运共生死的决心和献身于工人阶级事业的崇高精神。因此,与他们所创造的事业及献身精神相比,两派之间的斗争只占次要的地位。当凡尔赛军队攻入巴黎,革命处在存亡关头,两派都能捐弃已往的成见,并肩参加了保卫公社的战斗。他们的分歧及互相斗争,只是由于观点之不同,而不是出于个人恩怨。分歧是历史造成的,一切为公社而奋斗的人,不论哪一派,都是不朽的。

其次,在两派之间的斗争即使发展到分裂的地步时,任何一派都没有对持不同政见的另一派采取极端手段——雅各宾式的恐怖,都没有利用断头台去消灭对方。5 月 15 日当两派之间的斗争达到白热化时,多数派的一家报纸称少数派为“一群懦夫”、“叛徒”等等,并且建议逮捕他们,把他们送交法院并执行枪决。但是,掌握社会拯救委员会的多数派并没有利用自己的大权,给少数派扣上“敌人”的帽子把他们送上断头台。巴黎第四区召开了选民大会,让多数派代表与少数派代表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由人民来评论。在充分听取了两派的意见后,大会通过了充满团结精神的提案:“第四区选民大会完全不责备自己的代表,只号召他们重新回到公社去担任自己的职务,并且希望公社会议能公开,以便使每个人对自己的发言负责。”巴黎无产阶级革命内部的这种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两派的斗争,毕竟虚掷了许多大好时光,浪费了大量的精力,从而削弱了革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