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印度尼西亚人民的反荷斗争

(一)荷兰殖民政策的改变

19 世纪中期以后,在荷兰国内政治经济生活中取得了统治地位的工业资产阶级,反对强迫种植制度,要求实行新的殖民政策,力图把印度尼西亚变为商品倾销市场、工业原料产地和资本输出场所。1863 年,殖民当局废除了丁香、豆蔻的强迫供应制度;1870 年颁布了“糖业法”和“土地法”。“糖业法”取消了对甘蔗的强迫种植,允许私人资本经营种植园。其他作物的强迫种植也陆续缩减或废除了。“土地法”规定凡是不能证明其私有权的土地一律收归国有,殖民政府有权将其租给私人资本家经营种植园,但以 75 年为限。“土地法”还规定印尼农民无权把自己耕种的土地卖给非印尼人,但可以在 25 年的期限内租给外国公司和商人。这项土地法令的实施,目的在限制非荷兰的外国资本的渗入,维护荷兰资本家在印尼的特殊权益。

由于荷兰殖民政策的改变,从 70 年代起,荷兰的工业品大量涌入印尼市场,纺织品、机器、工具等商品的输入额迅速增长,1873 年输入爪哇岛的商品价值为 8.3 万盾,1914 年增加到 31.9 万盾。不少荷兰资本家到印尼投资, 利用印尼丰富的天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开辟种植园,设立工厂,开采矿藏。租给种植园主和矿业主的土地,1883 年前为 18.9 万公顷,1883 年至 1900

年间为 65.2 万公顷。采矿业完全由外国资本家开办,产量迅速增长。石油产

量 1900 年为 53.1 万吨,1915 年增长到 154.3 万吨;煤产量 1900 年为 20.3

万吨,1915 年增长到 61.9 万吨;银产量 1900 年为 2.3 吨,1915 年为 41.7 吨。印尼的出口额成倍增长,且出口大于进口。1904 年输入 42.9 万盾,输出 68.4 万盾,出超 25.5 万盾;1909 年输入 44.6 万盾,输出 217.6 万盾,

出超 137.4 万盾。出超都以外国资本家的利润、利息,殖民政府官员的费用和养老金流到荷兰。

强迫种植制度的废除和土地法的实施,加速了农民分化的过程,促进了农业中资本主义的某些发展,但同时也为农村中的富裕阶层以及官吏和高利贷者夺取农民的土地创造了有利条件。允许外国资本家对印尼农民土地的短期租赁,又导致农民对外国种植园主和商人的依附,使印尼人民遭到空前的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