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与拉丁美洲

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新航路和新大陆的发现,促进了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的交往。西班牙侵占拉丁美洲和菲律宾之后,开 辟了一条新的贸易航线, 这就是太平洋大帆船贸易。我国在明代隆庆年间开放“海禁”,与外国商人之间的交往也随之增多。西班牙商人进口中国的生丝、丝织品、棉布、瓷器、家具、冰糖、药材等商品,经马尼拉贩运到拉丁美洲,再从拉丁美洲贩运白银、洋红到中国。此种贸易,获利甚巨,有时竟高达八倍。

中国商品,价廉物美,在拉丁美洲市场很受欢迎,同时大量白银流入我国。1587 年,西班牙政府为了遏制中国商品的竞争和白银外流,采取限制贸易政策,把中国—菲律宾同西属美洲殖民地的贸易限制在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1593 年,限制每年开往阿卡普尔科港的官帆船为两艘,每艘不得超过300 吨,所载商品价值不得超过 25 万比索,回航时所载白银不得超过 50 万比索。

随着大帆船贸易的发展,中国劳动人民陆续移居墨西哥等地做工和经商。在 16 世纪,墨西哥城就出现了唐人街。中国人大规模移居拉丁美洲则在

19 世纪“苦力贸易”兴起之后。1810 年,葡萄牙殖民者从澳门掠去几百名苦

力,运到巴西,做种茶实验,不久全部死光。从 1840 年鸦片战争到 1874 年

禁止澳门“苦力贸易”的 35 年间,是掠卖华工的高潮时期,每年运往拉丁美洲的华工数以万计。1875 年起,运往古巴和秘鲁的“苦力贸易”已被禁止, 而打着“自由移民”幌子拐骗华工的罪恶活动并未中断。估计到拉丁美洲的华工为三四十万人,分布在古巴、圭亚那、特里尼达、苏里南、牙买加、马提尼克、瓜德罗普、波多黎各、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巴拿马、墨西哥、秘鲁、智利、巴西、厄瓜多尔,其中二十五万人左右集中在古巴、秘鲁和圭亚那。

华工在拉丁美洲受尽了人间的磨难,大批死亡。例如,从 1847 年到 1872 年,运往古巴的华工为 114,081 人,到 1874 年只剩 58,400 人。华工对拉丁美洲历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为种植园、矿山和工厂提供了大量劳动力,并把种茶、种稻的技术带到了拉丁美洲。华工还积极参加了当地人民反对殖民压迫的斗争。例如,参加古巴第一次独立战争(十年战争) 的华工有一千多人,其中有许多是参加过太平天国起义的老战士。在第二次独立战争中,参加斗争的人数更多。中国战士由于英勇善战,有的人升任了尉官和校官,得到了古巴人民的一致好评。贡萨洛·德奎沙达将军在《中国人与古巴独立》一书中写道:“假如将来我们能够为中国人树碑的时候,让我们镌刻下面两句话来颂扬他们的恩义吧:‘在古巴的中国人,没有一个是逃兵,没有一个是叛徒’。”

华工在拉丁美洲受到残酷的迫害,引起国内人民的愤慨和抗议,清政府不得不与有关各国办理交涉,并由此开始同一些拉美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古巴是华工最集中的地方,也是办理交涉较早的国家。1873 年中国与西

班牙签订“中日(日斯巴利亚,即西班牙)古巴华工条款”,1874 年派陈兰

彬为专使到古巴实地调查,1877 年重订古巴华工条款 17 条。其后,中国在哈瓦那设立了领事馆。1902 年,古巴共和国成立,清政府电令伍廷芳:“古巴自立,中国自可照认,饬领事前往竭贺。”从此,我国与古巴有了正式外交关系。

1874 年,中国与秘鲁几经交涉,在天津签订了“中秘友好通商条约”, 双方决定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互派公使、领事,并规定华工在秘鲁享受最惠国待遇。1880 年,清政府与巴西签订“中巴和好、通商、航海条约”,其内容与中秘条约类似。中国与墨西哥交往最早,但直到 1899 年才签订“中墨和好通商行船条约”。中墨建交后,华人赴墨日益众多,1904 年增至 8000 人, 1910 年已不下 3 万余人。双方开展了直接贸易,而不再绕道美国旧金山,1903年,中国商人在香港集资创办中华轮船公司,定期开轮往返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