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类比现象不是变化

早期的语言学家没有了解类比现象的性质,把它叫做“错误的类比”。他们认为拉丁语发明 honor 的时候是把 honōs 那个原型“弄错”了。在他们看来,一切偏离规例的现象都是不规则的,都是对理想形式的违反。由于那个时代特有的一种错觉,他们把语言的原有状态看作某种优越的、尽善尽美的东西,甚至不屑查问一下在这状态之前是否还有其他状态,因此稍有不合就认为是变则。新语法学派指出,类比同语音变化一样,都是语言演化的重要因素,语言从一种组织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所经由的程序,从而确定了类比的适当地位。但类比现象的性质是怎样的呢?它们真象一般人所相信的那样是变化吗?

任何类比事实都是由三种角色合演的一出戏,即(1)传统的、合法的继承人(例如 honōs);(2)竞争者(honor);(3)由创造这竞争者的各种形式(honōremōrātor,ōrātōrem 等等)组成的集体角色。人们常愿意把 honor看作 honōs 的一种变化,一种“后生质”,仿佛它的大部分实质都是从 honō s 抽取出来的。可是在 honor 的产生中,唯一不算数的形式恰恰是 honōs!

我们可以把类比现象绘成下图

传统形式 新形式

honōs

honōrem, ōrātor, 

ōrātorem等等 →honor

(不算数的)(产生者集体)

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种“旁生质”,把竞争者安顿在传统形式旁边, 毕竟是一种创造。语音变化引入新的,必须把旧的取消(honōrem 代替了 hon ōsem),而类比形式却不一定非使它的双重形式消失不可。Honor 和 honōs曾同时共存了一个时期,而且是可以互相代用的。可是由于语言不喜欢保持两个能指来表示同一个观念,那比较不规则的原始形式往往就因为没有人使用而消失了。正是这种结果使人以为那是一种变化:类比的效能一经完成, 那旧状态( honōs:honōrem)和新状态(honor:honōrem)的对立看来似乎跟语音演化所造成的对立没有区别。然而在 honor 产生的时候,什么也没有

改变,因为它并不代替任何东西;honōs 的消失也并不是变化,因为这种现象不依存于前者。只要我们能跟踪语言事件的进程,就到处可以看到类比创新和旧形式的消失是不同的两回事,哪里都找不到变化。

类比的特点很少是用一个形式代替另一个形式,因此我们往往看到它产生一些并不代替任何东西的形式。德语可以从任何带有具体意义的名词派生出以-chen 结尾的指小词 ;如果有一个形式 Elephantchen“小象”被引进那语言里,它并不代替任何前已存在的形式。同样,在法语里,人们可以按照pension“寄宿舍”:pensionnaire“寄宿生”,réaction“反动”:réactionnaire “反动派”等等的模型创造出 interventionnaire 或 répressionnaire 来表示“干涉派”、“镇压派”。这个程序显然跟刚才产生 honor 的一样:二者都可以列成同一个公式:

réaction:réactionnaire=répression:x x=répressionnaire.

不论哪种情况,都没有一点可以谈到变化的借口;répressionnaire 并不代替任何东西。再举一个例子:一方面,我们可以听见人家按类比把大家认为更有规则的 finals“最后的(复数)”说成 finaux;另一方面,可能有人造出 firmamental “天空的”这个形容词,并把它的复数说成firmamentaux。我们可以说 finaux 是变化而 firmamentaux 是创造吗?这两种情况都是创造。曾有人按照 mur“墙”:emmurer“围以墙”的模型造出了tour“周围”:entourer“围绕”和 jour“光线”:ajourer“透孔”(如un travail ajouré“网眼织品”)这些晚近出现的派生词,我们觉得似乎都是创造。但是如果我注意到人们在前一个时代已经在 torn 和 jorn 的基础上构成了 entorner 和 ajorner,我是否要改变意见,宣称 entourer 和 ajourer 是由这些更古的词变来的呢?可见,关于类比“变化”的错觉来自人们要在新要素和它所篡夺的旧要素之间建立一种关系。但这是一种错误,因为所谓变化的构成(如:honor)跟我们所称的创造的构成(如 répressionnaire ) 是性质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