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语言的具体实体

§1.实体和单位。定义。

构成语言的符号不是抽象的事物,而是现实的客体(参看第 37 页)。语言学研究的正是这些现实的客体和它们的关系;我们可以管它们叫这门科学的具体实体(entités con-crétes)。

首先,让我们回忆一下支配着整个问题的两个原则:

  1. 语言的实体是只有把能指和所指联结起来才能存在的,如果只保持这些要素中的一个,这一实体就将化为乌有。这时,摆在我们面前的就不再是具体的客体,而只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物。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有只抓住实体的一部分就认为已经掌握它的整体的危险。例如我们把语链分成音节,就会遇到这种情况。音节是只有在音位学中才有价值的。一连串声音要支持着某一观念,才是属于语言学的;单独拿出来,只是生理学研究的材料。

把所指同能指分开,情况也是这样。有些概念,如“房子”、“白”、“看见”等等,就它们本身考虑,是属于心理学的,要同音响形象联结起来, 才能成为语言学的实体。在语言里,概念是声音实质的一种素质,正如一定的音响是概念的一种素质一样。

人们往往把这种具有两面的单位比之于由身躯和灵魂构成的人。这种比较是难以令人满意的。比较正确的是把它比作化学中的化合物,例如水。水是氢和氧的结合;分开来考虑,每个要素都没有任何水的特性。

  1. 语言实体要划定界限,把它同音链中围绕着它的一切分开,才算是完全确定了的。在语言的机构中互相对立的,正是这些划定了界限的实体或单位。

人们在开始的时候往往会把语言符号同能在空间并存而不相混的视觉符号看作同样的东西,而且设想可以同样把有意义的要素分开而不需要任何心理活动。人们往往用“形式”这个词来表示有意义的要素—试比较“动词形式”“名词形式”等词语—,这更助长了我们的这种错误。但是我们知道, 音链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线条的(参看第 106 页)。就它本身来考虑,那只是一条线,一根连续的带子,人们用耳朵听不出其中有任何充分而明确的划分, 为此,必须求助于意义。当我们听到一种我们不懂的语言的时候,说不出应该怎样去分析那一连串声音,因为只考虑语言现象的声音方面是没法进行这种分析的。但是,假如我们知道音链的每一部分应该具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那么,这些部分就互相脱离开来,而那没有定形的带子也就切成各个片段; 可是这种分析中并没有任何物质的东西。

总之,语言不是许多已经予先划定、只需要研究它们的意义和安排的符号,而是一团模模糊糊的浑然之物,只有依靠注意和习惯才能找出一个个的要素。单位没有任何特别的声音性质,我们可能给它下的唯一定义是:在语链中排除前后的要素,作为某一概念的能指的一段音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