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方法和原则上对立的两种语言学

历时和共时的对立在任何一点上都是显而易见的。

例如—从最明显的事实说起—它们的重要性是不相等的。在这一点上, 共时方面显然优于历时方面,因为对说话的大众来说,它是真正的、唯一的现实性(参看第 120 页)。对语言学家说来也是这样:如果他置身于历时的展望,那么他所看到的就不再是语言,而是一系列改变语言的事件。人们往往断言,认识某一状态的起源是最重要不过的。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的:

形成这一状态的条件可以使我们明了它的真正的性质,防止某种错觉(参看第 123 页以下)。但是这正好证明历时态本身没有自己的目的。它好像人们所说的新闻事业一样:随波逐浪,不知所住。它们的方法也不同,表现在两个方面:(a)共时态只知有一个展望,即说话者的展望,它的整个方法就在于搜集说话者的证词。要想知道一件事物的实在程度,必须而且只消探究它在说话者意识中的存在程度。相反,历时语言学却应该区分两个展望:一个是顺时间的潮流而下的前瞻的展望,一个是逆时间的潮流而上的回顾的展望。因此而有方法上的二分,我们将在第五篇加以讨论。

(b)第二种差别来自这两种学科各自包括的范围的界限。共时研究的对象不是同时存在的一切,而只是与每一语言相当的全部事实,必要时可以分到方言和次方言。共时这个术语其实不够精确,应该用稍稍长一些的特异共时来代替。相反,历时语言学不但没有这种需要,而且不容许对它作这样的明确规定。它所考虑的要素一定是属于同一种语言的(试比较印欧语的*esti “是”,希腊语的 ésti“是”,德语的 ist“是”,法语的 est“是”)。造成语言的分歧的正是历时事实的继起以及它们在空间上的增殖。为了证明两个形式的接近,只要指出它样之间有一种历史上的联系就够了,不管这联系是多么间接。

这些对立不是最明显,也不是最深刻的。演化事实和静态事实的根本矛盾所招来的后果是,它们双方的有关概念都同样程度地无法互相归结。不论哪个概念都能用耒表明这个真理。因此,共时“现象”和历时“现象”毫无共同之处(参看第 125 页):一个是同时要素间的关系,一个是一个要素在

时间上代替了另一个要素,是一种事件。我们在第 152 页也将看到,历时同一性和共时同一性是极不相同的两回事:在历史上,否定词 pas“不”和名词 pas“步”是同一的东西,可是就现代法语来说,这两个要素却是完全不同的。这些已足以使我们明白为什么一定不能把这两个观点混为一谈;不过表现得最明显的,还在于下面就要作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