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语言古生物学

但是,如果语言的共同体可以使我们确定社会的共同体,那么语言能否使我们认识这共同民族统一体的性质呢?

人们长时期认为,语言是有关使用它们的民族及其史前史的取之不尽的文献资源。克勒特语研究的先驱者阿·皮克特是特别以他的《印欧语的起原》一书(1859—69)闻名于世的,这部著作后来成了其他许多著作的典范,直到现在还是所有这类著作中最引人入胜的一种。皮克特想从各种印欧语所提供的证据中找出“阿利安人”文化的基本特征,相信可以确定它的各个纷繁的方面:实物(工具、武器、家畜),社会生活(它是一个游牧民族还是农业民族?),家庭制度,政治形态。他想找出阿利安人的摇篮,认为那是在巴克特里安纳;他还研究阿利安人居留地的植物和动物。他这本书是人们在这一方面做过的最巨大的尝试;他这样创立的科学叫做语言古生物学。从那以后,人们在这一方面还做过好些别的尝试。最近一次就是希尔特的《印度日耳曼人》(1905—1907)。作者以施密德的理论为基础(参看第 293 页) 来确定印欧人的居留地,但是他并不轻视要求助于语言古生物学。有些词汇事实向他表明印欧人是从事耕作的,他不同意认为印欧人的原始故乡是在更适宜于游牧生活的南俄。树名,特别是某些种树(從树、桦树、山毛榉、橡树)的频繁出现,使他想到印欧人的故乡树林很多,位于哈尔兹山和维斯图拉河间,特别是在布朗登堡和柏林地区。我还要提醒,甚至在皮克特之前, 库恩和另外一些人就已利用语言学来重建印欧人的神话和宗教。

看来,我们不能向语言伸手索取这一类情报;这在我们看来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词源不确实。人们已逐渐明白,来源确定的词是多么稀少,因此已变得更加慎重。试举一个轻率的例子:从前曾有人拿拉丁语的 servus“奴隶”和 servāre“服务”来比较(他也许没有权利这么做),然后认为头一个词有“看守人”的意思,于是断定奴隶原来就是看家人,可是他甚至不能确定 serāre 起初曾有“看守”的意思。不仅如此,词义是会演变的,一个词的意义往往随着民族的迁移而发生变化。人们还曾相信,没有某个词就可以证明原始文化没有这个词所表示的事物;这是一种错误。例如亚洲的语言没有“犁田”这个词;但是这并不意昧着他们当初没有这种作业:犁田的工作很可能已经废止,或者用别的词所表示的办法去进行。

借用的可能性是使词源不确实的第三个因素。一个词很可能随着某种事物传到一个民族而进入它所说的语言,例如在地中海沿岸,人们很晚才知道有苧麻,北方各国的人民知道得更晚;苧麻的名称就是随着这种植物而传开去的。如果几种语言里有同一个词,这个词是借来的呢,还是出于一个原始的共同传统,在许多情况下,没有语言学以外的资料就很难断定。

这不是说我们就无法自信地理出若干一般的特征,甚至某些很确切的资

料。例如表示亲属关系的共同名称是很丰富的,这些名称怎样流传也很清楚, 我们可据以断定印欧人的家族是一种又复杂又稳定的制度,因为他们的语言在这一方面有好些我们无法表达的细微差别。在荷马的诗篇里,eináteres 表示“妯娌”(几个兄弟的妻子),galóoi 表示“姑嫂”(妻子和丈夫的姊妹);而拉丁语的 janitrīcēs 在形式上和意义上都相当于 eīnáteres。同样, “姊夫、妹夫”(姊妹的丈夫)和“连襟”(几个姊妹的丈夫)也没有相同的名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分得很详密的细节,但是我们通常应该满足于一般的了解。在动物方面也是这样。对于重要的兽类,如牛,我们不仅可以根据希腊语 boes,德语 Kuh,梵语 gau-s 等等的相符,重建出印欧语的*g2 ōu-s,而且屈折变化在所有这些语言里也都有相同的特征,可见它不可能是后来向另一种语言借来的词。

现在让我们稍为详细一点补充另一个形态事实,它具有既局限于某一确定的地区,又涉及社会组织的某一点的双重特性。

人们虽然对 dominus“主人”和 domus“家庭”的关系说了许多话,可是语言学家还觉得不能完全满意,因为用后缀-no-构成第二级派生词是非常特别的。人们从来没听见过比方希腊语由 oikos 构成*oiko-no-s 或*oike-no- s,或者梵语由 acva- 构成*acva-na- 这样的形式。但正是因为罕见才使dominus 的后缀具有它的价值和突出的特点。在我们看来,日耳曼语有几个词是很可以透露一点消息的:

  1. *peuda-na-z“*peudō的首长,国王”,峨特语 piu-dans,古撒克撒语 thiodan(*peudō,峨特语 piuda=奥斯干语 touto“人民”)。

  2. *dru ti-na-z(部分变成*dru t ī-na-z)“*dru -ti-z(军队)的首长”,基督教表示“主,即上帝”名称即由此变来,古北欧语 Dróttinn, 盎格鲁·撒克逊语 Dryhten,二者都带有结尾的-ina-z。

  3. *kindi-na-z*“*kindi-z=拉丁语 gens‘部落’的首长”。由于gens的首长对*peudo 的首长来说相当于副王,所以乌斐拉士用 kindins 这个日耳曼的名称(在别的地方已完全消失)来表示一个省的罗马总督,因为在他的日耳曼观念里,皇帝的使者同 piudans 相比,就是部落的首长。这种比附从历史的观点看不管多么有趣,kindins 这个与罗马的事物毫不相干的词无疑可以证明日耳曼的居民是分成许多 kindiz 的。

由此可见-no-这个第二级后缀可以加在日耳曼语的任何词干来表示“某一社会共同体的首长“的意思。剩下的只要认证拉丁语的 tribūnus“法官”照字面同样是指“tribus‘法庭’的首长”,正如峨特语的 piudans“国王” 是 piuda“人民”的首长一样;最后,domi-nus“主人”也同样是“domus‘家庭’的首长”,domus“家庭”就是 touta“人民”=峨特语的 piuda“人民” 的最小的区分。所以,在我们看来,dominus“主人”虽然带有一个很奇特的后缀,它其实可以证明古代意大利民族统一体和日耳曼民族统一体不仅有语言上的共同性,而且有制度上的共同性:这一证据是很难反驳的。

但是我们还要再一次记住,语言和语言比较是很少能够提供这样显著的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