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交替的规律

交替能否归结为规律,这些规律又是什么性质的呢?

试举现代德语里常见的 e:i 交替为例。如果乱七八糟地把所有的例子都列举出来[geben“他给”, feld“田地”:Gefilde“原野”,wetter“气侯”:Wittern“嗅”,helfen“帮助(动词)”:Hilfe“帮助(名词)”, sehen“看见”:Sicht“景象”等等],我们将无法定出任何一般的原则。但是如果我们从这一大堆杂乱无章的例子中抽出 geben:gibt 这成对的词来同schelten“叱骂”:schilt“他叱骂”,helfen“帮助”:hilft“他帮助”, nehmen“拿”:nimmt“他拿”相对比,就可以看到,这种交替是跟时制、人称等等的区别一致的。在 long“长”:Longe“长度”,stark“强”:Starke “强度”,hart“硬”:Harte“硬度”等等里,同样的 a:e 对立都跟用形容词构成名词有关;在 Hand“手”:Hande“手(复数)”,Gast“客人”: Gaste“客人(复数)”,等等里都跟复数的构成有关。诸如此类的许多常见的情况,日耳曼语语言学家叫做“转音”。[又参看 finden“寻找”:fand “寻找(过去时)”,或 finden:Fund“发现”,binden“捆绑”:band“捆绑(过去时)”,或 binden:Bund“联盟”,schiessen“射击”:schoss“射击(过去时)”:Schuss“发射”,flessen“流”:floss“流(过去时)”: Fluss“河流”等等]。转音,或者与语法上的对立相合的词根元音变化,是交替的主要例子,但是没有任何特殊的特征使它区别于一般现象。

由此可见,交替通常有规则地分布在几项要素之间,而且同功能上、范畴上或限定上的重要的对立相吻合。我们可以谈到交替的语法规律,但这些规律只是它们所由产生的语音事实的偶然结果。语音事实在两系列具有意义对立的要素间创造了一种有规则的语音对立,人们的心理就紧握住这种物质

上的差别,使它具有意义,担负起概念上的差别(参看第 124 页以下)。同一切共时规律一样,交替规律也只是简单的配置原则,没有命令的力量。人们常随便说,Nacht“夜”的 a 变成复数 Nchte 的,这是非常错误的;它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由一个要素过渡到另一个要素曾发生某种受命令性原则支配的变化。这其实只是一种由语音演化的结果造成的形式上的对立。诚然, 我们下面将要讨论的类比可以造成一些新的具有相同的语音差别的成对的词[试比较仿照 Gast“客人”:Gaste“客人(复数)”造成的 Kranz“花冠”: Krnze“花冠(复数)”等等;]交替规律似乎可以当作向惯用法发号施令直至使它改变的规则来应用。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在语言里,这些转换

(permutation)是要受相反的类比影响摆布的,这已足以表明这类规则总是不牢靠的,而且完全符合共时规律的定义。

引起交替的语音条件,有时可能还更明显。例如我们在第 222 页所引的那些成对的词在古高德语里具有 geban:gibit,feld:gafildi 等形式。在那个时代,如果词干后面跟着一个 i,那么它本身就带有 i,而不是 e,可是在其他情况下都带有 e。拉丁语 faciō“我做”:conficiō“我完成”,amīcus “朋友”:inimīcus“敌人”,facilis“容易”:difficilis“困难”等等的交替也跟某一语音条件有关联,说话者会把这条件说成:faciō,amīcus等等这类词里的 a,如果在同族的词里处于内部的音节,那么跟 i 相交替。但是这些声音上的对立恰恰向人们提示了适用于任何语法规律的同样的

看法:它们是共时的。忘记了这一点,就会犯上面第 139 页指出的解释上的错误。面对着象 faciō:conficiō这样的成对的词,我们必须提防不要把这些共存的要素间的关系同历时事实中前后连续的要素(confaciō→confici ō)间的关系混为一谈。如果有人混为一谈,那是因为语音分化的原因在这两个词里还可以看得出来;但是它的效能已成过去,而且对说话者来说,只有一个简单的共时的对立。

所有这一切可以证实我们上面所说的交替具有严格的语法特性。人们曾用“转换”(permutation)这个术语来表示交替,那是很贴切的,但是最好还是避开不用,因为人们往往把它用于语音变化,而且会在只涉及状态的例子里唤起一种运动的错误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