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类学和史前史中的语言证据

§语言和种族

语言学家有了回顾的方法,可以追溯以前许多世纪的历程,重建某些民族在进入历史以前所使用的语言。但是除此之外,这些重建是否还能向我们提供一些关于这些民族本身,它们的种族、它们的血缘关系、它们的社会关系、它们的风俗习惯、它们的制度等等的消息呢?一句话,语言对于人类学、民族学和史前史能否有所阐明呢?人们一般相信是能够的,我们却认为其中有很大一部份是幻想。现在试来简要地考察一下这个总问题的几个方面。

首先是种族。认为语言相同可以断定血统相同,语言的系属同人类学的系属相吻合,那是错误的。实际上没有这么简单。例如有一个日耳曼种族, 它在人类学上的特征是很清楚的:毛发淡黄,脑壳长,身材高大等等,斯堪的纳维亚型就是它的最完备的形式。但并不是所有说日耳曼语的居民都符合上面指出的特征,比方住在阿尔卑斯山麓的阿勒曼人在人类学上的类型就跟斯堪的纳维亚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能否至少承认,一种语言本来属于一个种族,如果它为他族人民所使用,那是由于征服而强加给他们的呢?毫无疑问,我们往往可以看到,有些民族采纳或者被迫接受了它们的征服者的语言,例如罗马人胜利后的高卢人,但是这不能解释一切。例如就日耳曼人来说,即使承认他们曾制服了这么多不同的民族,也没能全部并吞它们;要达到这一点,必须假定在史前曾有长期的统治,以及其他尚未确定的情况。

所以,血统相同和语言相同似乎并没有任何必然的关系,我们不能拿它们来互相推断。在许多情况下,人类学的证据和语言的证据是不相符的,我们没有必要把它们对立起来,也不必从中作出选择;它们各有各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