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建的确实程度

有些重建的形式是完全确实的,另外有些却仍然可以争论,或者坦白地说,很成问题。我们刚才看到,整个形式的确实程度,决定于综合中各个局部的重建所能具有的相对确实性。在这一点上,差不多从来没有两个词的立足点是相同的。像印欧语的*esti“他是”和*didōti“他给”这样明显的形式,期间就有差别,因为后一个形式的二重元音就是可以怀疑的(试比较梵语的 dadāti 和希腊语的 dídōsi)。

人们一般倾向于相信重建不如实际情况那么确实。有三个事实可以增强我们的信心:

第一个,主要的,我们在第 69 页已经指出过:给定一个词,我们可以清

楚地辩认出构成这个词的音,这些音的数目和界限。我们在第 87 页还看到, 我们对于某些语言学家趴在音位学的显微镜上提出的异议应该作何感想。在象-sn-这样的一个音组里无疑有一些躲躲闪闪的或过渡的音,但是计较这些音是反语言学的;一般人的耳朵辩不出它们来,特别是说话者对于要素的数目总是意见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印欧语的*ek1wos 这个形式里, 说话者应该注意的只有五个表示区别的不同要素。

第二个事实关系到每种语言中音位要素的系统。任何语言都有一整套音位,它们的总数是完全确定的(参看第 62 页)。经由重建证明,印欧语里这个系统的全部要素有的只出现在十来个形式中,有的出现在成千个形式中,所以我们确信可以全部认识。最后,认识一种语言的声音单位,不一定非确定它们的正面的性质不可。我们应该把它们看作表示区别的实体,它们的特性就是彼此不相混淆(参看第 165 页)。这是最主要的,所以我们可以用数字或任何符号来表示我们所要重建的语言的声音要素。在*ěk1wǒs 中,我们没有必要确定ě的绝对性质,追问它是开音还是闭音,发音部位靠前还是靠后等等。如果辩认不出有几种ě,这些就并不重要,只要不把它跟那语言的另外一个有区别的要素(ǎ,ǒ,ē等等)相混就行了。这等于说,*ěk1wos 的第一

个音们跟*mědhyǒs 的第二个音位,*ǎgě的第三个音位等等没有分别,我们不必确定它的声音性质就可以把它编入印欧语的音位表,并用它的编号来表示。所以*ěk1wǒs 的重建只是意味着,印欧语中与拉丁语的 equos“马”,梵语的 acvas“马”等等相对应的词,是由那原始语言音位系统中五个已确定的音位构成的。因此,在我们刚才划定的界限内,重建是可以保留它们的全部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