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目前为止,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主要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中国原先的外贸体制,是新中国建立以后在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当时我国的主要贸易对象是原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 主要贸易方式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政府之间的协定贸易。这种以垄断贸易为主要特征的外贸体制,同当时主要贸易对象和贸易方式大体上是相适应的,在历史上曾起过重要作用。后来,随着对西方国家贸易比重的日益增长, 我国的外贸制度出现了众多弊端,如对外贸易由少数的国家外贸总公司垄断经营,不能调动各方面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由于外贸财务体制由国家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使大多数外贸企业不能做到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由于价格体系特别是汇率不合理,国家进出口补贴负担沉重等等,严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自 1978 年以来,伴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我国针对原有的外贸管理体制送行了若干改革,特别是1988 年开始了两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 1988 年至 1990 年在外贸企业中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打破了垄断体制,实行了经营权的下放,对出口财政补贴实行了冻结,开始打破“大锅饭”的财务体制,井在轻工、工艺、服装三个外贸行业实行了自负盈亏的试点。第二次是从 1991 年 1 月 1 日起,通过调整汇率、统一外汇留成等措施,取消了对外贸企业的出口补贴,创造平等竞争环境,从而进一步打破了“大锅饭”的财务体制,使外贸企业开始走上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道路。目前,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扩大,重返关贸总协定日期的迫近,我国又推行了新的一轮外贸体制改革,使外贸经营和管理体制与国际惯例接轨,从而使我国的外贸体制尽快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各项贸易规定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