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什么必须就企业的外汇平衡问题作 出安排?
合资经营企业中外方的资本回收、利润汇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的进口、出国旅费、广告宣传、外籍职工的工资福利的外币部分等等,都需要支出外汇。然而,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切外汇支出,从其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第二十二条),即合资经营企业是没有自由兑换外汇的额度的。
为什么国家要作这样的规定呢?首先是因为我国创汇能力有限,现阶段又要大规模引进技术设备和材料,外汇收支还很紧张。其次是为了鼓励合资经营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产品,让其在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中经受考验,促使其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所以,除新兴产业,生产缺稀产品和国家目前需要大量进口的商品的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事先报请有关当局批准同意,以进口替代和其它调剂办法取得外汇外,一般合资经营企业在筹备组织时,必须对企业的外汇平衡问题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