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补偿贸易的书面文件?

做好补偿贸易的前期工作,就可进行对外联系洽谈,即就设备或技术进行询盘、报盘和还盘,以及对付款、补偿条件等内容进行具体商谈。在上述有关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就可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签订补偿贸易的书面文件有两种做法:

一种是先签订一个总的补偿贸易协议,作为技术设备买卖和回头补偿产品买卖这两笔交易的基础和纽带。然后再分别签订技术设备和补偿产品的买卖合同,作为补偿贸易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另一种情况比较简单,就只笼统地签订一个协议,具体规定贸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再另签合同。

补偿贸易协议(或合同)一经签订,即可生效。根据问题性质和双方的权限的不同,有的要经有关政府、银行或上级公司批准才能生效。

如果使用银行信贷,技术设备的卖方或买方还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协定。信贷有卖方信贷与买方信贷之分,卖方信贷由卖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协定,买方信贷由买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如果引进的设备附有专有技术,就需另外签订技术贸易许可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