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灰色区域措施?

缔约国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在关贸总协定中无明确适用条款,法律地位也不清楚,人们将其称为灰色区域措施。换言之,这些措施既不是合法的,也不是非法的,如发达国家采取的自动出口限制和有秩序的销售安排就属这一类。

这些灰色区域措施是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所采用的武器,符合他

们国内政治和经济的强烈需要,但对关贸总协定的基石(最惠国待遇)损害极大,广大发展中国家是这些措施的直接的最大受害者。

灰色区域是总协定实施过程中监督措施不能涉及的一个大漏洞。现在有这样一个矛盾:一方面,对灰色区域进行监督的法律规则的制订要受到种种政治压力的阻碍;另一方面,如果不去制订一些规则,这些政治方面的努力就会更加猖獗。国际贸易关系中所出现的种种不稳定的局面,都源于这种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