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要通过哪些程序?

根据我国《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它的《实施条例》规定,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程序如下:

  1. 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由中方单方面完成。其内容包括:合营各方的名称、资信状况,合资企业的经营设想和经济效益的初步框算等。报审批机构审批。

  2. 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合资各方可据以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从调查研究着手,对工程技术、宏观和微观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和多方案的比较,最后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领导机关审查批准。

  3. 签订书面文件。合资备方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签订书面的合资经营协议、合同和章程等 3 个基本文件。当协议和合同相抵触时,以合同为准。如合资各方同意,也可以只签订合同和章程。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4. 筹建公司组织。即按批准的合同、章程的规定,成立董事会、筹建公司,收缴资本,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并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