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展品应如何向海关申报?

接待外国来华举办展览会的单位,应当将有关的批准文件事先抄送展出地海关。海关派员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任务时,展出单位或接待单位应当提供办公处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

展览品进境时,展出单位或者它的代理人应将列有唛码、件数、重量、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的展览品清单一式两份,向展出地海关申报。并由海关按“海关监管货物”将展品转运到展览场所。

展览品因故需要移出展览场所的时候,应当先报经海关核准。

进境展览品中如果有国家规定应受管制的特殊货物、物品,展出单位或者它的代理人应按规定办理检验或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