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废督裁兵

辛亥革命后,军阀拥有重兵,长期进行混战,这是国家极大的祸害。因此在二十年代初期,废督裁兵之说,高唱入云。《改造》杂志曾发表长篇的

《裁兵计划书》,提出了详尽的裁兵方案。起先主张“省宪运动”的梁启超, 随后又主张“裁兵或废兵”。一九二一年十二月梁启超在北京高师作讲演, 认为“目前最痛切最普遍最简单的,莫如裁兵或废兵这个大问题。我们应该齐集在这面大旗底下,大大的起一次国民运动。”但是“万不可有”“法律外的行动”。②一九二二年七月,上海的中华全国工商协会、中华国货维持会等二十多个团体联合发表《废督裁兵宣言》,并组织裁兵促进会。全国商会联合会发表《筑路养兵意见书》。在北京有国民裁兵促进会的成立。安徽召开了废督裁兵大会。湖北成立了去兵运动团。苏皖召开了全国裁兵大会。湖

② 史维焕:《我国宪法应明定国民之生存权》,同上。

③ 李三无:《宪法问题与中国》,《东方杂志》第十九卷第二十一号,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日出版。

④ 邓飞黄:《我对于国宪的三个建议》,同上。

⑤ 史维焕:《我国宪法应明定国民之生存权》,同上。

① 史维焕:《我国宪法应明定国民之生存权》。

② 梁启超:《外交欤?内政欤?》,《平民教育》第四十六号,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出版。

南各公团发出裁兵通电,学生们散发裁兵传单。

上海各团体的《废督裁兵宣言》呼吁军阀应“顺从民意”,“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呼吁全国官吏和国会议员“彻底觉悟,各凭良心,首先办到裁兵一件大事”。这是极端软弱的呼喊。《孤军》第一卷第四、五期合刊上发表的《推倒军阀的具体办法》一文,提出了促进和实行裁兵的具体办法。“促进”的办法是:由各省有志裁兵的人组成中华裁兵救国期成会,作为裁兵的常设机关。裁兵机关要进行裁兵宣传,并筹办民团以养成真正国民军的基础。如果军阀拒绝裁兵,就采取拒税、罢课、罢市、罢工等行动。“实行”的办法是:以人民和政府为主体组织裁兵救国实行委员会,筹集裁兵基金,分期裁撤现有军队。退伍官兵一部分安置在警察民团中,其余安排到筑路、浚河、农、林、渔、牧等事业中去。裁兵以后的兵制采取征兵制。

在一段时间里,孙中山是裁兵的积极倡议者。他主张用裁兵的办法实现和平统一。他在一九二二年六月到次年二月先后发表了《工兵计划宣言》、

《和平统一宣言》、《化兵为工和平统一》、《裁兵宣言》等文告和讲演。他在一九二三年一月发表的《和平统一宣言》中,表示愿意“调节”直、奉、皖、西南四派军阀的“利害”,使他们归于“一致”,以实现“和平统一”。怎样实现和平统一呢?他认为“和平之要,首在裁兵”。“兵不裁则无和平, 无和平则难统一”。裁兵办法的纲要有三:“(一)本化兵为工之旨,先裁全国现有兵数之半;(二)各派首领赞成后,全体签名,敦请一友邦为佐理, 筹划裁兵方法及经费;(三)裁兵借款,其用途除法定监督机关外,另由债权人并全国农商学报各团体,各举一人监督之。”①当时的《东方杂志》称赞这篇宣言提出了“调和实力派的计划和实行裁兵的方法”。

上述所有关于裁兵的宣言、计划、办法,都不过是一纸空文。它们同前面所举各种改良思潮一样,都没有取得实际效果。这就说明一条真理:资产阶级改良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

① 上海《民国日报》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