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国民党“训政”的开始和对革命的镇压
国民党军阀占领京津后,即于七月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 开始。十月三日,国民党中央通过《训政纲领》六条。其中规定: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付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由国民党“训练国民逐渐推行”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国民政府总揽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但“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要受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指导监督”。可见,国民党的所谓“训政”,就是剥夺人民的权利,实行国民党一党的反革命专政。一九二九年三月召开的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又通过《确定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其中规定:对“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国民党要“独负全责”。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于必要时得就于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中华民国人民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誓行三民主义,接受四权使用之训练,努力地方自治之完成,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这就进一步剥夺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当时规定训政时期为六年, 一九三五年结束。
在公布《训政纲领》的同时,国民党又公布了“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组成。中华民国的“治权”, 由“国民政府”“总揽”,五院分别执行。十月八日,国民党中常会推出国民政府委员、主席及五院院长。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院长分别为谭延闿、胡汉民、王宠惠、戴季陶、蔡元培。五院的设立,表明挂着国民党招牌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形式已经完备起来。
国民党对革命人民的斗争,实行严厉的镇压政策。一九二七年八月初, 武汉工人为抗议国民党的迫害,宣布总同盟罢工。武汉政府对此实行大规模的逮捕和屠杀。十一月,广州工人包围汪精卫住宅,要求恢复工会,举行游行示威。广州海员五千人反对广东政府压迫工人。二十三日,广州军阀为镇压工人罢工,白昼戒严。十二月,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地镇压了广州工人和士
兵的起义。同月,淞沪卫戍司令部下令严禁罢工运动,违者军法从事。汉口桂系军阀派兵搜查苏联领事馆,大捕共产党人,武汉大学也被搜查。一九二八年一月,桂系在武汉解散了工会、农民协会、妇女协会、学生联合会等团体,逮捕共产党人。国民党浙江省党部要省政府严禁群众运动,取缔抗租、罢工。广州反动政府严令现存工会一律取消。二月,国民党四中全会通过《制止共党阴谋案》,规定属于共产党的理论、机关、运动,“均应积极铲除, 或预为防范”。三月,反动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刑法》。其中规定“意图颠覆政府僭窃土地或紊乱国宪”而实行暴动者,要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六月,南京政府公布了《劳资争议处理法》。八月,国民党五中全会通过一项《民众运动案》,规定组织团体“必须受党部之指导与政府之监督”。这些反动法令和提案,把革命人民争得的民主权利完全取消了。
国民党反动派对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工农群众和其他革命人民,实行血腥的大屠杀。从一九二七年到一九二八年上半年就有三十三万七千多人被杀害,到一九三二年以前被杀害的达一百万人以上。共产党的许多优秀领导干部如陈延年、赵世炎、罗亦农、萧楚女、向警予、彭湃、恽代英等都先后牺牲。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镇压,革命力量受到很大摧残。
国民党在实行武力镇压的同时,为了从思想上扼制革命,蒙骗人民,大力推行所谓“党化教育”。“党化教育”首先在学校实行,而后灌入整个国民教育中。在国民党的各个地方党部,设立党化教育委员会。在各个学校, 普遍建立训育制度。一九二八年五月以后,国民党把党化教育改称“三民主义教育”。一九三一年六月初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规定“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教育之根本原则”,并对小学、中学、大学的“三民主义教育”提出不同要求。这时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已经抽去了孙中山三民主义的革命精神和内容,成了完全反动的东西。所谓的党化教育、三民主义教育, 完全是国民党的反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