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国民党“五五宪草”的公布
九一八事变后不断兴起的全国范围的抗日民主运动,冲击着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这样的形势下,国民党统治集团中的某些人,也乘机摆出拥护“民主”的姿态,表示赞同舆论界关于“结束训政,实行宪政”的要求。其中最活跃者为孙科等人。一九三二年四月,孙科发表《抗日救国纲领草案》,提出“于最近期间,筹备宪政之开始”。
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于一九三五年三月“召开国民大会,议定宪法”。一九三三年一月,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成立以孙科为首的四十人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但是“制宪”工作逐渐为蒋介石所控制,“制宪”成了蒋介石欺骗人民的一种手段。“制宪”工作从一九三三年二月正式开始,到六月完成了宪法草案初稿。接着便是根据蒋介石的意图进行一次又一次的修改,而每经过一次修改,民主的气味就愈加减少,独裁的成分就愈加增大。首先是将初草中的内阁制改为总统制;将选民直接选举总统改为由国民大会选举总统;将除行政院院长由总统任命外,其余四院院长均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改为四院中的司法考试两院院长亦由总统任免(经立法院同意)。一九三四年十月,立法院对宪法草案三读通过,提交国民党中央审核。之后,又根据蒋介石的旨意,删去了军人非解职不得任总统、副总统及省长的限制。这当然是为了保证以蒋介石为头子的军阀对中央和地方大权的控制。同时还确定司法院长考试院长不须经立法院同意而直接由总统任命。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接受宪法草案。十二月, 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对宪草内容又作了一些修改,特别规定了总统有发布紧急命令之权。并决定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公布宪法草案,十一月十二日召开“国民大会”。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宪法草案正式颁布,这就是所谓的“五五宪草”。
宪草全文共八章一百四十八条。从形式上看,不无资产阶级民主的词句, 但这不过是一种装饰。宪草适应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军事独裁统治的需要,在中央政权的组织形式上,实际规定了总统独裁制。它赋于总统以凌驾于一切国家机关之上的种种大权。除了统率全国陆海空军、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宣布大赦特赦、任免文武官员等大权外,还有“发布紧急命令”之权。至于所谓代表“民意”的“国民大会”,只有形式上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四种权利,它不但不能决定一切内政外交的大政方针,也无权干预或监督这些方针的执行。而且,大会每三年才由总统召集一次,会期一至二个
月,又无常设机关,所以只不过是一个装璜门面的空架子。宪草以专章规定了“人民之权利义务”,但所有关于“权利”、“自由”的许诺都是虚伪的。每项“自由”规定之后都写明“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的字样,就是说, 国民党政府为了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可以随时抛出某种法律, 来剥夺人民的自由权利。宪草对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工矿企业所有权、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垄断权等,做了种种具体规定,给予“合法”保护。很显然,按照蒋介石的意图由国民党一手包办制定出的宪草,体现了以国民党为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意志, 是一部反人民反民主的宪法草案。
国民党政府在颁布“五五宪草”之后,还进行了所谓的“国大”代表的选举。
一九三六年五月十四日,国民党政府公布《国民大会组织法》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其中规定:“国大”代表总数为一千二百名。选举分为区域选举、职业选举、特种选举三种。区域代表和职业代表的候选人,分别由各县之乡长、镇长、坊长和机关职员推选,最后由国民党政府指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监察委员(按:共计一百四十人)为“当然代表”。至于选民资格则规定:年满二十岁的中华民国国民,“经公民宣誓者”才有选举代表之权。就是说,必须宣誓拥护国民党统治者,才有选举权。到一九三七年四月,立法院又对这两个法律进行了修正。其中,虽然由于人们的强烈反对,取消了由国民党政府指定候选人的办法,但同时却又规定:另设“指定代表”二百四十人,国民党候补中、监委员(按:共计六十八人)也得为“当然代表”。这样,“当然代表”、“指定代表”、“特种选举代表”(实际亦为指定代表)总计达六百余人,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二。其余的为区域和职业两种“民选”代表。而所谓“民选”代表的选举,也是由国民党一手包办进行。整个“选举”活动,腐败不堪。当时舆论界辛辣地指出:“国民大会中有当然代表,这是古今中外未有之前例”(北京《晨报》)。“国民大会代表共一千余人,当然代表与指定代表(连特种选举在内)几及全数之半,⋯⋯再加上国民党之被选代表,则国民大会几成为清一色的政府派” 了(天津《益世报》)。“自选举以来,金钱之活动,权势之滥用,形形色色,日有所闻,言之痛心,此种军阀官僚时代‘猪仔买卖’之丑态,若不根本扫除,则复选时之流弊将更不堪设想”(上海《中华日报》)。
这样一个由国民党一党包办、腐败透顶的选举,以及将由这样的选举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国民大会”,自然要遭到全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和无情揭露。不久,抗日战争爆发,国民党反动派“还政于民”、“实行宪政”的把戏也就收场了。“五五宪草”是国民党正式颁布的一个反人民反民主维护法西斯专政的文件,它是有利于国民党反动派不利于中国人民的。因此,坚持还是反对这个宪草和由国民党包办产生的“国大”代表,成为以后中国政治史上民主与反民主斗争的一个主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