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改组派“改组”国民党的主张和活动

① 《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对时局宣言》(一九三○年九月十五日),见《邓演达文集》,第三七五页。

① 邓演达:《怎样去复兴中国革命——平民革命?》(一九三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邓演达文集》,第三一一页。

② 邓演达:《现实国际及中国的形势与我们斗争的路向》(一九三一年四月三日),同上,第二七三、二七一页。

③ 邓演达:《怎样去复兴中国革命——平民革命?》,同上,第三○八——三○九页。

原武汉政府的汪精卫、陈公博一派人,本以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正统” 自居,准备在宁汉合流后的国民党中央和政府中占据主要地位,可是结果却受到其他派系的排挤,不但大权没有到手,而且竟被南京政府下令查办。汪精卫被迫躲往国外,陈公博等人避居上海租界。但他们并不甘心就此沉寂下去。为了同国民党中央掌权集团争夺权力,汪陈打出了“改组国民党”的旗号。汪陈等人是一批投机政客,但他们提出的若干主张,却迎合了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愿望,因而能够在东南沿海地区造成一个颇大的改良主义运动。改组派的下层群众是一批处在彷徨苦闷中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其中大部分是大学生和国民党党政机关的职员。他们是改组派得以成为一种政治势力的基础。

一九二八年五、六月,陈公博、顾孟余在上海先后创办《革命评论》和

《前进》杂志,宣传改组国民党的主张。《革命评论》共出十八期,影响颇大。如何改组国民党呢?陈公博提出:要“巩固党的农工基础,确定农工小资产阶级的联合战线”;“提高党的权威,实行党的专政”;“促现党的民主化青年化,反对干部少数人的独裁”;“严密党的组织,森严党的纪律”。

①施存统著专文论述“恢复十三年国民党改组的精神”,主张复活“国民革命

的联合战线的”国民党。②

改组派的政治主张,照陈公博的说法是:“实行三民主义的法治”;“扫除政府机关中之一切昏庸老朽及投机分子”;“肃清军阀割据”;“实施革命的民权”;“积极反对英日帝国主义”,“有条件的与苏俄恢复邦交”; “建设国家资本、实行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等等。对共产党的态度是:“对其团体尽量反对,并严厉制止其活动”。“对其主义与政策尽量指摘与批评”。

①对第三党、西山会议派、无政府主义派、国家主义派及北洋军阀时期遗留的

各派系,改组派也说要采取排斥和反对的态度。

一九二八年冬,陈公博等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总部设在上海,由汪派国民党中央委员组成,具体工作由王乐平负全责。会员曾达到一万余人。

这时,蒋介石已经重新独揽了国民党的党政军大权,并正积极准备召开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加强个人独裁。对待改组派,蒋介石采取排斥和镇压的政策。因此改组派的人们便把攻击的矛头集中指向蒋介石。一九二九年内,各地改组派,特别是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改组派,反蒋活动十分活跃。三月,改组派掀起反对国民党中央圈定指派“三全大会”代表的浪潮。“三全大会”处分了汪精卫等人。五月,改组派成立“护党革命大同盟”,号召“打倒盗窃党权政权的蒋介石”,“打倒勾结帝国主义的蒋介石”,“打倒新军阀领袖的蒋介石”。宣称“继续反帝国主义”,“继续反新旧军阀及封建势力”。②这年冬,乘张发奎与桂系联合举兵反蒋的机会, 江苏改组派发动了溧阳暴动。改组派的刊物《民意》等,还曾代表东南沿海的民族资产阶级发出反对南京政府增加捐税的呼声,指责国民党政府执行的

① 陈公博:《党的改组原则》,《革命评论》第十期,一九二八年七月八日出版。

② 见《革命评论》第五期,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出版。

① 陈公博:《党的改组原则》。

② 《中国国民党革命大同盟成立宣言》(一九二九年五月)。

政策不是“民生主义”,而是“民死主义”。

改组派的活动,遭到蒋介石的严厉镇压。改组派的刊物《革命评论》、

《前进》、《民意》、《中华晚报》等,相继被查封。设在上海的大陆大学和改组派的领导机关先后被封闭。南京改组派多人被捕,改组派负责人王乐平于一九三○年春在上海被暗杀。这样,改组派在各地的基层活动全部陷于停顿。此后,主要就剩下一些上层分子利用改组派这块招牌,同蒋介石进行争权夺利的活动了。

一九三○年八月,在中原大战进行当中,汪精卫同冯玉祥、阎锡山、西山会议派在北平召开反蒋的“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属于改组派的原国民党中央委员与平、沪等处改组派上层分子纷纷前往参加。但是仅仅两个月,随着阎冯军事上的失败,扩大会议也就烟消云散。汪陈先后出国,并发表了解散“改组同志会”的宣言,其他上层分子重新寓居到津、沪的租界去。改组派宣布瓦解。到一九三一年五月,又有反蒋各派在广州成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非常会议”和另一个“国民政府”,与南京对立。汪精卫重新搜罗各地原改组派分子一百余人前往广州参加,但这件事也没搞出什么名堂来。一九三二年一月,汪精卫与蒋介石达成权力分赃的协议。随着汪蒋的合流,改组派的上层分子都进入国民党的党政机关,取得了一官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