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国难会议和宪政运动

在“九一八”后掀起的全国抗日反蒋怒潮中,中国人民中最急进的派别, 不只要求抗日,同时要求推翻国民党政府。中间派别也对国民党统治集团非常不满和愤慨。他们企图在国难深重人民愤恨的情况下,以合法斗争的方式, 要求国民党政府改革内政,开放政权,实行民主政治。国民党内部的某些反蒋派,也标榜民主政治,作为反对蒋介石和获取本集团利益的一种手段。社会上的民主派和国民党内的反蒋派,一致呼吁召开国难会议或国民代表会议、国民救国会议之类的会议,以争取实现他们的主张。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各界人士熊希龄、马相伯、章炳麟、沈钧儒、左舜生、黄炎培等六十余人组成中华民国国难救济会,发表宣言,并连续发表通电,申述自己的主张。他们认为招致日本侵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以国内一部分人之集团,标榜党治,掌握政权,自属于统治阶级,而无视大多数国民之国家主人地位”。他们要求国民党“立时解除党禁,进行制宪”,保障人民的集会结社等自由,“万不宜复袭训政之名,行专制之实”。①

此后在上海、北平、天津等地陆续成立了一批要求民主宪政的团体。当时有的报纸曾把上述这些活动称为中国的一次宪政运动。

对于上述抗日和民主要求,国民党当权派极力抵制。但在各方面的压力下,不得不答应召开国难会议。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下旬,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决定:“国难会议由国民政府于半个月内召集,讨论御侮救灾绥靖各事宜”。一九三二年一月十八日国民党政府下令召集国难会议。会议的召集由行政院办理。参加会议的会员“由国民政府就全国各界富有学识经验资望之人士聘任之”。

国民党政府召开国难会议的命令颁布后,许多民主人士和民族资本家继续努力,争取借开会之机实现自已的主张。王造时、史量才、沈钧儒、黄炎培、荣宗敬、刘鸿生、穆湘玥、李璜等六十二人提出一项《救济国难之具体主张》。对外他们主张:不辞任何牺牲,维护国家主权及领土之完整。为贯

② 蒋介石:《苏俄在中国》。

① 《民宪运动之初步》,第一九页。

彻此项主张,“应以武力自卫为主,以国际折冲为辅”。对内他们主张实行民主政治。在宪政未实施以前,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确保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承认各政党得并立自由活动,集中全国人才组织有力政府,设立民选的国民参政会监督政府,筹备宪政并于八个月内制定民主主义的宪法。

国难会议于四月七日由汪精卫主持,在洛阳召开。原定会员为二百二十七人,到时出席者仅一百四、五十人。主张抗日民主和不满蒋汪把持会议的人,几乎都没有参加。在讨论国内政治问题时,国民党分子张继发言,他说: “现在唯一希望,全国国民应一致帮助本党完成革命使命,同时督促政府, 切实施行地方自治,以树宪政基础”。会议以这个发言做为讨论的终结。这样就把全国人民的民主要求,完全否定了。关于会议要讨论的“御侮”问题, 最后做了这样的决议:“凡侵害国家政治独立及领土与行政完整之敌人,政府应用武力与外交,抵抗到底,有违上述宗旨之条约,概不得签订”。“在政府努力实行上项原则之时期内,全国人民,不分党派阶级概应尽最大力量, 赞助政府,共同御侮”。这表明国民党政府要坚持现行的屈辱妥协的对外政策,不准人民起来抗日。会议于四月十一日闭幕。

这次宪政运动,在国民党的压制破坏下,如昙花一现,无结果而终。这次会议表明国民党对一党专政的反动统治是决不肯改变的,国民党反动派是不给人民任何民主权利的。因此中国人民争取民主的斗争仍在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