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权派的“争人权”和反对暴力革命

二十年代末出现的改良主义派别之一,是以胡适、罗隆基为代表的“新月派”,也被称为“人权派”。

一九二八年十月,国民党公布了《训政纲领》。在训政名义下确立起来的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是少数人对政治权利的极端贪婪的垄断。因此引起一部分在野的大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不满。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胡适、罗隆基等,非常向往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时认为扼杀民主奉行独裁并不利于巩固国民党的统治。因此,他们经常集合在一起,讨论政治问题,指责国民党的弊政,“希望国民党的反省”。他们要在革命“大火”燃烧的时候,为统治者“尽⋯⋯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①他们出版刊物《新月》,宣扬自己的主张。

在《新月》第二卷第二期(一九二九年四月出版)上胡适发表了《人权与约法》一文,批评国民党的训政和国民党没有“保障人权”,提出“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接着罗隆基在《新月》二卷五期(一九二九年七月出版)上发表《论人权》一文,提出要发动一个“人权运动”,“争回人权”。他们所要争的“人权”,无非是仿效欧美资产阶级,主张“国家的主权在全体国民”,“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国民应有思想、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的自由”之类。罗隆基还提出所谓“专家政治”。他说“只有专家政治,才能挽救现在的中国”。②他把“国家一切行政官吏的选用,应完全以才能为根据”,列为“必争的人权”之一项。③

一九二九年十二月,胡适写了《我们走那条路》一文,发表在《新月》

① 胡适:《人权论集·小序》,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② 罗隆基:《专家政治》,《新月》第二卷第二期。

③ 罗隆基:《论人权》,《新月》第二卷第五期。

二卷十期上。该文是经过集体讨论,作为表达新月派对中国问题的“根本态度”而发表的。他们声称“要打倒五个大仇敌”(也称“五鬼”),即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这五大仇敌之中,帝国主义、封建势力都“不在内”。新月派标榜:“我们要建立一个治安的、普遍繁荣的、文明的、现代的统一国家”。如何建立这样的“新国家”呢?他们主张走“演进的路”, “一步一步的作自觉的改革”,“一点一滴的收不断的改革之全功”。他们反对“有主义的革命”、“用暴力推翻暴力的革命”。说革命只能是“煽动盲动残忍的劣根性,扰乱社会国家的安宁”。因此,他们“要用自觉的改革来替代盲动的所谓‘革命’”。

反共是胡适、罗隆基等人议论的主题之一。一九三○年十二月罗隆基在

《新月》三卷十期发表的《论中国的共产——为共产问题忠告国民党》,是他们鼓吹所谓从根本上解决共产党问题的有代表性的文章。罗隆基说:国共相持的结果,只会造成“经济上破产”,“政治上亡国”。“为中国人民求生计,自然只有希望国民党剿共及早成功”。“然而国民党剿共工作的成败, 有待于他们的策略”。罗认为,军事的胜利,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最根本最敏捷最聪明”的“剿共铲共的策略”,是“以思想代替思想的方法”。他说,只要做到两条:“解放思想,重自由不重‘统一’”;“改革政治,以民治代替‘党治’”,那么,“共产学说”在中国就不能立足,共产党也就“不剿自灭了”。

总之,新月人权派主张改良,反对革命,把攻击的矛头主要指向共产党。他们也批评国民党的专制独裁,但不过是要求允许他们自由地宣传自己的主张和容纳他们这些专家到政府中去做官,从而使中国的政治得到一些改良。但就是这样的主张,也为独裁者蒋介石所不许。一九三○年十一月,罗隆基一度被捕。胡适的言论也曾受到国民党反动分子的指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