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省自治和联省自治

清朝末年就有人提出在中国建立联邦制的国家。以后陆续有人提出这类主张。在一九二○年下半年到一九二三年间,形成了一个规模很大的要

求省自治和联省自治的浪潮。当时鼓吹“省自治”或“联省自治”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地方的军阀政客,一种是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改良派。前者是把这种主张作为同中央军阀和外省军阀争斗的工具,后者是企图通过自治、联治和制定宪法的办法,改良腐败的政治,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一九二○年七月谭延闿提出湖南自治以后,得到湖南不少人士的赞同。十月五日,长沙有三百七十七人联名发表建议书,主张由谭延闿的“革命政府”联合各团体召集人民宪法会议,起草与公布宪法;根据宪法产生湖南的正式议会和各级自治政府。

一九二○年十一月,章太炎在北京《益世报》上发表《联省自治虚置政府议》一文,认为:“近世所以致乱者,皆由中央政府权藉过高”,引起军阀争夺总统、总理的职位所致。救治的办法是:各省人民,自制省宪法,文

武大吏以及地方军队,并以本省人充之;自县知事以至省长,悉由人民直选; 督军则由营长以上各级军官会推。省长处省城,督军居安塞,军民两政,互不相牵。中央政府只宜“虚置”,“但令有颁给勋章、授予军官之权;其余一切,毋得自擅”。如此,“自无争位攘权之事”,“内乱庶其弭矣”。他认为这个“联省自治虚置政府”的办法,“中国所宜,无过于此”。

一九二○年以后,各地成立不少自治运动的团体。如北京成立有江苏、安徽等十三省市自治联合会和直隶、山东等十四省自治运动同志会。天津成立有直隶、河南等五省一区自治运动联合办事处。上海成立有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四川成立有全川自治联合会。此外,许多群众组织也都纷纷要求自治。在这些团体中,固然有不少军阀代理人和官僚政客参加,但多数是各阶层的改良派人士。这些团体为实行“自治”开展了广泛的活动。

一九二二年九月,胡适提出“建设在省自治上面的联邦的统一国家”的主张。他的意见是:中国不适宜于单一的国家组织。军阀的权限所以很大, 是因为地方没有权,又因为中央虽有权而无力裁制军阀。裁制军阀与打倒军阀的一个重要武器在于根据省自治的联邦制。增加地方权限。他断言反抗联省自治这面“旗帜”的,一定要失败。①

一九二三年七月《太平洋》杂志四卷二号发表的《时局之根本的解决》一文,是宣传省自治文章中比较重要的一篇。该文认为中国时局纷乱的主要原因是“武人挟其武力,割据自雄,而操持一拥空名无权力之所谓中央政府以号令国民”。消除这种局面的根本办法是实行“省自治”。其理由是:“以中国之大,决不是可依中央集权政策,以一中央政府支配全国政治而能善其事的”;而且“对于割据之武人,欲摧破其势力,惟有依省民自决主义,以民众之势力抵抗之,较为有效”。作者认为只要国中民主分子、各省有力人士一致努力,“自治运动收效之期益当不远”。

省自治和联省自治作为一种改良思潮,一度十分流行。但是人民不可能以改良主义的办法实现民主自治,军阀则有的公开反对,有的口头赞成实际反对。这种思潮在喧嚷了两三年之后,也就消沉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