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央苏区的查田运动

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没收分配土地阶段、检查土地分配情况阶段、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和发展生产阶段。在中央苏区大致有三种区域:新发展区域、斗争比较落后区域、斗争深入区域。在斗争比较落后的区域,土地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农民革命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封建势力没有完全打倒。一部分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混进了地方政权机关、地方武装和群众团体。在阶级斗争激烈的时候,他们成立反动组织,破坏革命, 阴谋与蒋介石的反革命“围剿”里应外合,实行反攻倒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苏维埃政府领导下,进行了普遍的深入的查田运动。

一九三三年三月,苏维埃中央政府派干部在瑞金叶坪进行查田试点,以取得经验。在这个基础上,把查田运动全面推广。六月一日,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六月二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了《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六月中旬,在瑞金召开了八县查田运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查田运动的报告,明确规定,查田运动是查阶级,不是按亩查田。查阶级是查地主富农阶级。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是:“以工人为领导,依靠贫农,联合中农,去削弱富农,消灭地主”。运动的步骤是:(一)讲阶级

(做宣传),(二)查阶级,(三)通过阶级,(四)没收分配。运动中必须动员广大群众,执行党的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要坚决反对侵犯中农,消灭富农的“左”倾机会主义,反对包庇地主富农的右倾机会主义,同时也要反对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与工作方法。查田运动迅速形成一个群众运动。

在查田运动中也出现了“左”的错误倾向。为了纠正错误,一九三三年八月,毛泽东写了《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肯定了运动的成绩,批评了“左” 的错误,指出侵犯中农是最严重的危险,消灭富农的错误也严重存在,还存在着在发展贫农团中的关门主义错误。毛泽东也批评了有些地方对地主富农投降的右倾错误。

为了纠正查田运动中发生的偏向,正确地解决土地问题,一九三三年十月,苏维埃中央政府通过了毛泽东写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并正式公布。这个文件用马列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对中国农村各阶级进行了具体的划分,明确规定了划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雇农在内)各阶级的标准。同时,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也经苏维埃中央政府通过,作为正式文件公布施行。这两个文件是关于土地革命斗争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