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民党法西斯统治的加强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形成一 国民党法西斯统治的加强
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之后,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继续采取各种措施, 大力推行法西斯主义,强化国民党的反动国家机器,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和镇压。
国民党的军队是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支柱。蒋介石始终抓住军权不放。九一八事变后,为了适应蒋介石“加紧剿共”的反革命政策,一九三二年一月底,国民党决定恢复军事委员会,作为国民党政府的最高军事机关。三月, 蒋介石重任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长。一九三二年六月,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为了强化国民党正规军,通令统一编制它的军队为四十八个军,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反革命军队——中央军。并且通过聘请外国军事顾问、开办军官训练团、补充和更新武器装备等办法,来加强这支武装。
除了正规军之外,国民党政府还建立和加强了反革命的地方武装——保安队。到一九三四年夏,仅八个省的统计,保安队就已有一千七百万人。
蒋介石为了加紧镇压革命运动,加强对内部的控制,监视反对派和异己力量,建立了庞大的特务组织。一九二七年八月蒋介石第一次下野时,把经他委派但未能到职而留在上海的各省市党部负责人交给陈果夫。陈果夫以反对南京“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为名,把他们组织起来,结成一个团体, 取名为“中央俱乐部”,这就是所谓 CC 的由来。一九二九年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陈果夫的胞弟陈立夫当上了国民党中执会秘书长。二陈的魔掌逐渐伸进各省市党部的组织部和基层组织。从此,国民党内有所谓“蒋家天下陈家党”的说法,因此有人把 CC 解释为二陈的简称。一九三三年初, 以二陈为中心成立了“国民党忠实同志会”。该会以蒋介石为会长,核心人物有陈果夫、陈立夫、余井塘、张厉生、叶秀峰、徐恩曾、张道藩等人。它自成立后即派中央干事到各省市秘密组织分会和作为该会外围的青年组织。各地外围青年组织有北平的“诚社”、南京的“青年社”、上海的“上海协会”等。参加“国民党忠实同志会”的成员绝大部分都是党棍、政客、流氓头子和堕落文人。在陈果夫控制的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有一个“党务调查科”。后来扩大机构改称“党务调查处”。“调查科”或“调查处”专门从事特务活动。随着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权势的逐渐扩大,“党务调查处”的特务组织和活动也扩大到各省市党政机关、文教部门以至经济机构。抗战爆发后,“党务调查处”更名为“国民党中央调查统计局”,简称“中统”。
国民党蒋介石的另一特务系统是“军统”。“九一八”后,抗日民主运动的浪潮使蒋介石感到惶惶不安。为了稳固他的独裁统治,他指使贺衷寒、戴笠、康泽等人,打着“复兴民族”的旗号,于一九三二年三月,成立了“中华复兴社”,以蒋介石为社长。复兴社成立后不久,又在其内部成立了一个更为秘密的内层组织“力行社”,并决定设立外围组织“革命青年同志会” 和“革命军人同志会”等。复兴社以黄埔军人为核心,活动范围起初主要是国民党的军事系统,后来扩展到其它方面。复兴社设有特务处(以戴笠为处长)和别动队(以康泽为头子),专门从事特务活动。这个特务系统后来隶属于军事委员会,称做“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复兴社分子曾出版刊物大肆鼓吹法西斯主义,吹捧蒋介石。侦查、绑架、审讯、暗
杀、残害革命分子是他们的专门职业。蒋介石把特务组织扩展到一切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中去,从中央到地方,在全国造成一种特务恐怖统治。国民党还通过各种渠道把特务打入共产党、革命组织和进步团体,潜入革命根据地,进行种种罪恶活动。
在建立庞大的反革命军队和特务组织的同时,国民党不断强化它的反革命国家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严密的反革命统治网。一九三一年五月,国民党召集所谓“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约法》,确立了国民党蒋介石的“正统”地位,把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固定了下来。以后,国民党又多次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不断强化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扩大蒋介石个人的权力。一九三二年八月,国民党反动派为了进一步严密控制和监视人民,加强镇压革命,颁布了《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施行保甲训令》及《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开始在接近革命根据地的地区建立保甲组织。一九三四年更把这一法西斯制度推行到全国各地。国民党政府把一县划为若干区,限期编组保甲。保甲之编组,是以户为单位, 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保甲组织依照所谓“管、教、养、卫”的法西斯原则进行活动。所谓“管”,即清查户口,稽查出入境的居民,监视居民言行;强制实行“连坐法”,各户之间相互监视,一户“犯罪”,株连各户;强行订立《保甲规约》,在规约中强制广大人民承担各种义务。所谓“教”,即进行反革命宣传和法西斯的“党化”教育,灌输反动思想,欺骗、麻痹人民。所谓“养”,即摊派各种苛捐杂税,进行公开的敲诈勒索。所谓“卫”,即组织反革命武装(民团),分区分期实行集训, 搜查、缉捕革命者,镇压人民,并组织保甲内青壮年组成壮丁队,修筑碉堡、公路。此外,还要协助国民党反动派抓壮丁。保甲制度是国民党反动派强加给广大人民的一副沉重的枷锁。保甲长多是豪绅地主及其爪牙,他们在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庇护下,私设公堂,鱼肉人民,勒索盘剥,无恶不作,给人民造成无穷的痛苦。总之,国民党各级政府,上自中央,下至基层,是一整套法西斯的统治工具。
国民党为了强化它的反动国家机器,还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法律,对革命人民实行残暴的镇压。早在一九二八年三月国民党反动政府就颁布了所谓《暂行反革命治罪法》,规定:凡“意图颠覆中国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或是破坏三民主义”的各种行为都以“反革命罪”论处。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国民党政府又颁布了专为迫害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反省院条例》,根据此条例在南京和各省普遍设立“反省院”。一九三一年国民党政府又颁布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规定凡从事反对国民党政权的革命活动者处死刑;凡与革命运动发生联系或以文字图画演说进行革命宣传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凡是接受上述文字图画演说的宣传并转告他人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凡组织进步文化团体或集会或宣传反法西斯主义的民主思想者也要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一个极其野蛮的绞杀革命、扼杀人民民主自由权利的法西斯恐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