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随时发现”原则

教师应做个有心人,要用观察者、研究者的身份来发现儿童可能出现的行为表现。学校不仅是儿童学习文化知识的场所,更是一个健康人格的形式与培养的基地。教书育人是教师应尽的职责,如果说教书是教师的首要职责

的话,那么育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难度绝不亚于教书。正如家长应为孩子的健康人格负责,教师同样也应为儿童的健康人格的形成负责。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堂上,在休息活动时,在课余活动等等一切可能的场合仔细地观察儿童的行为表现,深入细致地分析他们的个性品质,说出他们各自有哪些优缺点,并拟订培养计划,组织活动,比如班集体活动、小组活动、课余活动等来培养儿童的健康人格。好的教师是一个有心人,常能发现本班的儿童人格特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加以干预、纠正。尤其是在如今独生子女增多的情况下,教师更应积极参与学生的集体活动,可以以参与者的身份或非参与者的身份观察学生的交往活动,观察学生的待人接物,观察学生的日常生活行为。有的教师,当我们问到他本班学生各有什么特点时,他会如数家珍, 一一道来,而且八九不离十;而有的教师则一问三不知,只知道哪些学生成绩好,哪些学生成绩差。一个对学生的情况都不了解的教师又怎么可能因人而宜,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