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评价”题外谈

山东省泅水县高峪乡教委 王永汉

一提到教学工作,人们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分数”。诚然,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价学校和教师教学工作的一个标尺,但在诸方面有差异的情况下一律用“分数”这个尺子去衡量,就有些不太恰当了。

事物都有着千差万别,学校、班级和学生也会有差别,不承认差别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区域界限上来说,发达地区人们的文化水平和求知欲望高,育人环境也好,学生有较优越的学习环境和家庭条件,学习成绩就比较好;而贫困落后地区的学生不同程度地失去了这些优势,一般超不过城镇和发达地区学生的成绩。这是贫困落后地区的教师不奉公敬业吗?非也!大的区域是这样,小的范围也是这样,即使一个乡镇也存在这种情况。

平原与山区,乡镇驻地学校和偏乡僻壤村小,都有着一定的差别。

再就同一地方担任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来说,教师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也有差别。大专、中专、高中、初中等不同程度的都有,这些教师在教学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也不尽相同,因此,教学成绩就会有差别。这差别是水平较低方法较少的教师不专心教学所造成的吗?同样,非也!

文化程度不同的教师中有年过半百的老教师,有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 有风华正茂的青年教师。他们中有的年老体弱身患疾病,有的身强体健精力充沛;有的任教数十年经验丰富,有的初登讲坛经验不足。这些情况也能造成教学成绩不均等,难道这是身患疾病和经验不足的教师不认真执教吗?也不是!

另从教师的身份和家庭负担来说,有公办有民办,还有临时代课,公办民办同工不同酬,民办教师上要照顾老人下要抚养妻小,还要种好责任田, 公办教师的负担相应就轻一些;年老的教师家庭负担重,年轻的教师家庭负担轻⋯⋯这些情况不也对教学工作有一定影响吗?即使教师是同一个水平, 精力的投入有差别,教学成绩也不会相同。难道民办教师和家庭有负担的公办教师就不愿教好下一代吗?

就是同学校同年级不同级的学生学习基础也有着较大差别,随着区域的扩大差别就会更大。基础好的班级教学比较顺手成绩也上得快,基础差的班级费劲不少,成绩却上得慢。一年下来,首屈一指的班级倒退两个名次还是前三名,而倒数第一的班级上升两个名次还是后三名,所付出的劳动及教学成绩又该如何评价呢?

还可以列举几个方面的客观情况,但主要是这几方面。

综上所述,客观情况不能不说是影响教学成绩的一个方面。目前,教学改革逐步深入,竞争和制约机制相继建立,检查、评比、奖惩制度相对完善, 笔者不敢妄言教育干部统统没把客观情况考虑进去,但至少有的管理者考虑得不太周全。我们应看到贫困落后地区的教师也和城镇及发达地区的教师一样起早贪黑、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地工作着,也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教学上,成绩却提高不快;担任基础较差班级的教师费尽心血、绞尽脑汁、尽心从教,教学成绩仍赶不上基础好的班级;文化水平较低的教师在繁忙的教学工作中虽努力进修尽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但因精力有限想尽快拿到好的教学成绩也甚感艰难。老教师为保持晚节多做奉献也是在心有余而

力不足的情况下一心扑在教学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可新教法岂是十天半月就能掌握的。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洒下了劳苦的汗水,换来的却是不尽人意的成绩。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有奉献敬业精神就是一位好教师,教学工作焉可用“分数”一量了之。如果不区别情况,不参照具体工作,只是一味地用分数“量”,量出的可能是满腹怨气和消极情绪。有的教师可能被“量” 得灰心丧气、一蹶不振,个别教师还有被“量”倒的可能。

我们不能过分地强调客观,也不能为有客观情况的教师强词夺理,更不能为因有客观情况而误人子弟的教师开脱责任,但我们不能忽视客观情况。教育干部要在制定教学工作评价方案时尽可能把客观情况考虑进去,使之适合本地,全面、公正、合理而又客观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教学工作,不要挫伤了出透力、尽到心、暂时还不能很快提高教学成绩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那种不管地域环境、基础、教师素质以及教师的身体状况、能力大小和现实情况等而一律用“分数”定优劣的作法是错误的,客观上起到了打击部分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负面作用。

当然,完全公平合理而又客观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教学工作成绩,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短时间内完全可以做好的。这需要管理者进一步认识、改进和提高,尽量避免偏差,应从不同角度针对不同情况,以对每一个教师高度负责的态度,制订考核评价办法,更好地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培养新型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