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作为空间科学和景观学的地理学

地理学扩大到自然和人类并不是任意的,而是深刻地根源于事物的本质;这种情况加深了研究地理学的困难,但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以其它的方式限制地理学的内容(尤其是它的对象)的复杂性,通过把它局限于一定范围的观点来避免内容方面表面的至少在笨拙的论述中容易出现的分歧, 这是可能的吗?

拉采尔有时不是突出这种内容的多种多样性,而是把纯粹的空间特性, 即地表的长度、距离、形状和大小放在突出的地位:从而偶尔——他在别处又越出这种狭隘的概念规定——也以奇特的抽象方式把地理学的特性理解为空间科学。格茨在把交通地理学理解为距离科学,把在时间过程中征服空间作为它的对象时,他是追随拉采尔的。还有其它一些人也立足于这种见解。我总是感觉,这种见解似乎是一种自我欺骗。空间本身是一种观念形式;只有通过它的内容它才能获得实在的意义!人们以某种天真的态度认为海陆分布、固体地表形态是纯粹的空间状况,似乎不存在内容上的区别!这种见解中可贵的是已不断地十分强调位置以及空间的形式和大小,一般地学则相反地忽视它们;但是把随时间的变化塞进去却是一种格格不入的因素,强调这种变化的见解不是地理学的,而是历史学的。

和拉采尔的观点相近的还有一种观点,它在较早的时候,例如在奥佩尔的景观学中已有萌芽,以后又特别为施吕特尔和白吕纳所主张①。他们是从在视界中看到的景观这个概念出发的,并把地理学的考察局限于在外表形象中

① 施吕特尔:《人类地理学的目的》(DieZielederGeographiedesMen-schen),1906 年慕尼黑出版。白吕纳:

《人类地理学》(Géographiehumaine )第一版,1910 年巴黎出版。参考 1907 年《地理杂志》第 627 页我的评论。

表现出来的事物②。我们将可以看到,这对于地理学中的一个片段是一种合理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美学地理学,当然它也不能完全抛开景观中的声音和气味。但是,整个地理学却不能这样片面;例如它理解土壤,不是单单根据土壤的颜色而不顾土壤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论到气候也不可限于天空的颜色和云量,研究动物界和植物界时不要只是由于在景观图象中并不突出而略去植物区系、动物区系的差别。

其实施吕特尔和白吕纳也完全不愿把这些事物排除在地理学以外,而是又从后门把它们拉了进来。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把地理学中人类这个要素局限于感官可以感觉到的现象,即排除包括民族和国家在内的精神事物。这样做无疑总是存在地理学脱离自己的基础而误入相邻科学领域的危险;划请界线的努力无疑是有理由的。但是,在区分感官上感觉到的事物和纯粹的精神事物时是找不到这样的界线的,精神事物实际上也是感官所能感觉到的,虽然程度上要差一些。因为如果把精神事物抽出来,地理学便失去了它从古以来特别努力从事的工作领域,如政治地理学,关于民族定居地的地理学,实际还要算上交通地理学和贸易地理学,因为一门关于道路的地理学并不能代替交通地理学和贸易地理学。事物的内在因果联系也会被破坏,人类地理学变成零碎的片断。因此,后来在世界大战中强有力地重新兴起的政治地理学的兴趣影响之下,施吕特尔也作了让步,并把政治地理学以及总的说关于人类集体的地理学起码放在地理学的一个外围里①。白吕纳甚至还写了一部关于政治地理学的书。但是,他们怎样规定这门扩大了的地理学的概念呢?到底是否还存在着和我们的看法基本对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