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为的区划

每门科学都从区划开始,区划是从描述产生的,并片面地建立在个别的标志上,也就是从人为的区划开始。区划可以非常多种多样,可以由此看到一个逐步发展的进程,就象人们在植物系统上特别清楚地看到的那样。最初的区划大都与一种外部的目的相结合,加人类的实用需要;进而是根据大小和外形的区划,然后过渡到根据不那么表露的特征,这些特征却更为稳定并且对研究对象更具表征性。林耐的人为的植物体系就属于这个阶段。如果现在高傲地蔑视这些人为的体系,那是错误的;它们对于科学的发展曾经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在仍是有部分意义的。因为它们建立在特定的易于认识的标志上,从而对如此复杂多样的现象提供了一个便于了解的概貌,并便于把每个新的对象归纳进去。但是它没有考虑到现象的因果关系,因而没有触及事物的本质,也就满足不了真正科学的、针对事物因果关系和事物起源的求知欲。人为区划的特点是更多地注意严格划分事物的界限,而不是完整地掌握事物的本质。

地理学也曾有过它的人为的区划,不是在理论上而是在普通的实践上, 现在大部分仍然处于这个阶段。

属于这个方面的主要是按照国家以及国家的省和区的地表区划。这种区划是国家学的既成划法,但不是地理学的,地理学现在已不再以国家学为归宿,而是从事研究地区的自然情况以及地区中人类的其他情况。虽然政治地理学把国家连同它的土地看作统一的有机体,地理学的另一些部门却只有在能证实国家和自然地区总是吻合、并随后者而变时,才把国家看作具有一定特在的地球空间,而这是没有的事;或者,国家的从属关系对地区的影响很大,以致原有的自然差别已经消失,至少非常微小,这同样是少见的。

我不能赞同基希霍夫的意见,他违背了自己过去的看法,把德意志帝国说成是一个自然区域,这样一来,例如巴伐利亚的阿尔卑斯山就和蒂罗尔的阿尔卑斯山分割开了。事实上,大都是外部的原因使得按照国家区域而制定的区划一再得以维持下来。特别是在许多实用目的的手册中;虽然这些书自称为地理的,实际总还是国家学的兴趣高于地理学的兴趣,这也同样适用于为学校课程而编写的许多教科书。按照国家区域制定的区划是最容易的区划,作者可以省却任何思维劳动;由于它并不对资料作思维加工,而只是进行事实的堆砌,特别是堆砌国家学和城市学的事实,就使人感到这种区划是非自然的。第三个原因则是比较有根据的,即是一大部分地理的原始资料是由国家的测绘获得的,因此只适于对各个国家地区进行统一的加工整理。主要依靠国家测绘资料的专题论文,必须按照国境线标明它的地区;但是在阐述一个较大的地球空间时,必须解决资料不划一的问题,而且只有当国境线遵循自然的界线,或者在一个和自然条件一致的地区中它具有很大的地理影响时,才可以接受这个国境线。如果在大的文明国家里国家的影响还远不如自然的影响,那就更不用说在文明程度比较差的国家,在小国家以及在国家的一部分如省、府、县等等之中了。

人们有时想用久远历史上产生过的国家形体代替现代暂时性的国家形体。这种思想虽然不是在拿破仑时代产生的,但是在那个时代这种思想却获得了特别的意义,并且扎根在那个时代绵延不绝的政治改组中。这种不断的变换显然是难以忍受的,因为某些书上的区划由于事变的迅速进程,还没有

印行问世就已经站不住脚了。这种暂时性的国家形体不会具有深刻的意义。倒是过去的国家和省区有些存在了几百年之久,因而意义反而更深刻;它们显示出较大的居民特点,从而也包括了自然界的特点,而且在时间变化过程中它们通过退出或者扩大而和自然区域融合了。在政治上和平稳定的时期人们就不再那么强调这种差别,在世界大战前,可以说不会有人想到要返回到过去的国家状态,除了法国原来的省区划分——这些省区同只是表面上根据自然情况划定的现在行政区域相反,部分地和自然景观或者统一的民族区域相一致。世界大战再次表明,国家的区划和境界划分是没有道理的,和约建立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不自然和更缺少持久性的国家形体和边界,因而自然情况从属于政治区域的情况就要求学术系统进行深刻的改造,而这样将会切断主要的自然联系。因此,恰恰现在有些学校教科书退而采用已经克服了的、按照政治单位的区划,就令人难以理解了。

个别地理学者打算用政治地理学的所谓自然区域(拉采尔用语)代替现代或过去实际存在的国家,这种自然区域就是在事物的自然过程中假定没有任何人类的随意参预而成为国家区域的地域,可以说是潜在的政治空间。但是,这个概念引起很大的疑虑,因为是否适宜于成为一个国家区域这一点是随着定居、交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而变化的,一个合适的国家区域绝非一定要和自然区域相一致,相反,正是由于追求在经济上取长补短而常常导致各种不同的地方合并为国家。

种族、民族、部落的区域也常常成为区划的根据。毫无疑问它

们是有重大意义的地理因素,因为各个民族会采用他们几百年来甚至几千年来所保持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方式,即使他们不是居住着一个作为国家而与周围隔开的区域,以致给这个地区加上一种固定的特征,姑且不论他们的居住区域往往本来就和有一定自然特征的地区相吻合。但是这种作用和国家的作用一样,同自然环境所具有的更大的特征相比都要屈居次要地位;因此, 片面地推重这种作用是一种人为的做作。

从远古时代以来,不管在日常习惯上还是在科学上,除了按国家和民族来区划地表以外,起作用的还有一种根据自然特征制定的区划,这种区划对处于较低文明阶段的人类甚至比现在更为深入人心,这就是海洋造成的区划。岛屿以及同大陆只有一线相连的半岛总被理解为个体。各大陆的划分也基子海洋的分割,这一点对欧洲来说则源出于腓尼基和希腊船工的习惯。但是,地理发现的进步正是在这种最大和最重要的区分上证实用海洋来划分的方法是一个谬误;这种长期以来唯一基于自然情况的地球空间区分是这样流行,以致人们无法反对,可是它只是部分地符合自然情况,此外却是纯粹的因袭。①

十七和十八世纪,当一个追求科学的地理学派开始摆脱国家区划和探索

① 参阅我的讲演:《论大陆的概念和它的地理学意义》

(überdenBegriffderErdteileundseinegeographischeBedeutung)。1893 年在斯图加特召开的第十次德国地理学家会议的讨论记录第 188 页及以下各页;以及维索茨基在他的《地理学中的时代思潮》

(ZeitstromungeninderGeographie)中关于大陆这个概念,1897 年,莱比锡出版,第 353 页及以下各页。班泽在这方面事实上没有讲什么新内容,和我们这些人的看法所不同的只在于,他相信能够废除一般惯用的“大陆”。我担心,他的尝试只是曼查骑士对风车之战。

自然界线的时候②,许多地理学家都沿用大陆的区分和岛屿及半岛的分割,到处都把静止的和流动的水当作界线看待。这是可以理解的。不久出现了另一个学派,它虽然同样着眼于水,但不是把水看作界线,相反是看作一种联系, 而把界线放在分水岭上。两种见解的代表人物之间进行了一场长期的并受政治倾向强烈影响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从垒盘看后者的见解在科学上取得了胜利。但是我们现在必须说,这两种区划都是人为的,并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是合理的。不论是河流、湖泊还是小海湾的相对的两岸,或者一个分水岭的各侧,都不显示出它们在本质上有深刻的差别,即使有也只是一般的差别。河流很少成为不同自然形体的界线,除非它们在大段流程上沿着重要的构造线,如阿尔卑斯山脉中那些大的纵向河流,或者莱茵河从库尔到博登湖之间的那一段;即使国家境界或者民族境界也只在少数情况下才是不同自然形体的分界。分水岭起分界作用的稍多一些,因为河流流域不只是表现为水文单位,对于某些别的情况也间接地具有决定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决不总是涉及其余的自然界。对河流流域的地理意义作过高的估计会导致认为分水岭总是和山脊一致的这种错误见解;反驳这种见解的同时必须压缩对分水岭作为分界线的意义的估计。如果河流流域即使到今天也仍然经常作为地理区划的基础,如果象勒克吕斯这样的人士在他的巨著中仍十分推重,这主要是由于它们大都能提供明显的分界线,而这在真正的自然区划中是很少能够作到的。

如果人们用山脉代替分水岭,并把山脉的不同山坡和它围成的不同盆地作为自然区域区分开,就很容易从水文分界这种形式转变到山岳分界。在一条山脊的两边,事实上气候、植被、居民和国家制度常常是不同的;但是, 山脉作为统一的形体却被山脊分界线割裂了。用山脊对地球进行普遍的区划,只有当人们假设在地表上有一条相连的山脉时才是可能的;自从这样一条山脉从我们的地图上消失,很多的广阔地区不存在山脉,许多山地中也辨认不出占支配地位的山脊以后,山脊就不再到处被认作分界线了,也就是说它不再符合一切人为区划的最重要的要求,不再使用方便和普遍适用了。

人们还可以回想出别的一些人为的地表区划方法,但是它们都没有什么意义,我们不用对它们多费笔墨。

根据简单的标志制定的人为区划可以提供一个直截了当的概貌,给出一种醒目的区划的可能性,还会带来一种给地理事实明确归类和确定位置的可能性。但是,没有一种人为的区划方法哪怕是稍为能满足地理的复杂性;相反,每一种区划都和大部分其它事实系列相当格格不入。对自然区域的全面理解是地理学的主要任务,它在这些人为区划的束缚下是不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