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固体地表的类型和区域

在考察固体地表的因果关系时,我们已经看到它的形相和它的性质都产主于地表的力对内部构造所起的作用。内部构造也是可以单独存在的;而地表的力却只能在小的和个别方面造成独立的形相,相反地,在整体中和在自然界,它只起改变和变形的作用。内部构造的事实和地表的变化过程以及它的产物,都可以置于类概念之下,即加以分类。相反,由于地表力(特别是河流)而形成的各个环节则只能是次要的,只能在一种已有的构造之上并取决于这种构造;初始的环节划分必须在内部构造的基础上。

对于内部构造的理解,岩石尤其是地质年代的层系都居次要地位。在地理上最重要的却是构造单元,它们是由巨大的内力运动造成的。现在我们知道,它们都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史,而且老的地质历史时代的变化过程还在它们现在的构造中反映出来。对地质学来说,这些老的变化过程往往甚至比新的更重要,其部分原因是老的变化过程往往规模更大,部分则因为新的变化过程在沿着老的轨道运动,并且受制于它们。但是,对于地理学这门关于现代的科学来说,老的褶曲——它们随着时间的椎移几乎完全萎缩了或者为断层所破碎——却意义不大,许多地理学者不加思索地接受象修斯对亚洲的构造区划,则是一种方法论的错误。地理学必须掌握现代的巨大形相,这些形相的存在是现代的或者较近的已往变化过程的产物。

分类或者类型的形成是根据构造变化过程的方式和由此产生的形相而实现的,大致区分为简单的褶皱山和逆掩山、断块山、块状山等等,每种主要类型又区分为亚类型,至于它们在空间上是否相连则完全无关紧要。对于环节划分和区划却要提出空间联系的要求,这种联系和同类性完全可以不相一致。因为在同样的条件下,相同的形相可以完全彼此独立地产生,也可能是其联系后来中断,而分别产生的不同种类形体却可能接合起来。如果在同类型的、也许原来是统一的形体之间存在着海洋,空间的分离会是特别强烈的作用,而如果过去的海洋空间中陆地衔接了起来,那么这种连接也是作用特别重大的。

外力成因的地表变形过程及其地表形相和土壤种类的分类,首先根据变

化过程的方式。但是这种分类不能局限于一种变化过程,必须包括一个地点所有起作用的变化过程,首先必须考虑到那些最重大的变化过程。这时,河流地区、以前的冰川地区、沙漠和海岸等地方的土地构成会表现为重点,对每个这种主要类型,人们都要区别主要是搬运作用地区还是沉积作用地区。在每个主要类别内又会由于起作用的力的微小差别,以及受力作用的基底不同,而发生较小的区别。要在这里讨论这些区别恐怕是扯得太远了。

因为地表过程的种类主要取决于气候,而气候在分离的地区中又可能是同类的,所以分离的地区中地表过程也可能是同类的,即归属一个类型,但这不是划分环节的实例。搬运地区和沉积地区因为处于必然的空间联系中, 这两者的区分才同时相当于环节划分,从而也可以用来作地表的区划。另一种环节划分则起因于山谷和其它凹地,这些山谷和凹地切入山体,大都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内部构造和山脉的形成。从成因看,这种环节划分是次生的, 但是,在地理学上它却可以比原生构造成因的环节划分重要得多,因此在作山脉区划时必须拒绝优先考虑原生构造环节划分这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