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地理的因果关系

第一节 地理因果关系的一般性质

前一章整个的意图是限于对地理事实宝库进行所谓初步的或者描述性的分析,因为虽然因果关系的研究完全属于近代科学的性质,虽然地理学吸收了这种近代科学的精神,并且只有少数守旧的代表人物还避不接受这种精神,因而是很值得欢迎的事情,但是一开始就把单纯地考察事实同理解因果关系混杂起来,却是错误的,可惜这还十分常见。思想混乱是这种作法的必然后果,过早地把描述同因果关系研究混杂起来,会影响两者各自的纯正性和明确性。只有在确定事实的范畴以后,我们才可以进入对事实因果关系的分析。

古代对自然的一切解释都是宗教式的。自然人总认为在每种现象中都有一种超自然力量的干预。在古希腊人看来,风、火山活动、地震还都是神的直接行动,在《旧约》中这种理解更为明显。中世纪直到近代的教会对自然的整套理解,都受创世和奇迹思想所支配,人类中心主义的目的论往往就和这种思想联系着:地球是上帝为教育人类而创造的。

这种理解只是逐步为科学所排挤①。但是,直接取代它的并非是一种完整的因果理解,而正如孔德所正确地指出的,夹杂进来的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解,这种理解把地球看成是一个有机体,一种生物,并且在地理现象中看到它的发展。甚至到前世纪中期,在富有才华的物理学家和哲学家费希纳的《岑达费斯塔》①中,还可以找到这种观点的反映。人们可以把它视为形而上学的空论,但是不能列入科学。地球和一个有机体的某些相似之处只是由于它具有很复杂的构造,而并不是一种特殊生命力的结果。我们将在论述景观概念时再回头来谈这个问题。

科学只能使用那些来源于已知的变化过程的因果关系。但是,那种认为因果的解释似乎应服从于一般规律的看法,是一种奇怪的错误理解。相反, 对一般规律的服从总只能是用以解释的手段;在具体科学中,解释本身总是只能回溯到过去的一种状态。解释总必须从一种以前有过的状态并最终从它所假定的原始状态出发。发展不是从混炖一团开始的;不管我们追溯到多远, 即使回溯到根据康德和拉普拉斯的假说即从太阳系分化出来的星云状球体, 我们仍必须赋予它一定的质量以及分子的某种排列和运动速度,才可以得出今天这种对地球结构的看法。只有发展的方式可以部分地给以概括的理解, 并以规律的形式表现出来。

地表变化过程和现象赖以产生的力量泉源或能源,部分是地球本身特有的,自从地球形成以来就属于它的;部分地来自别的宇宙星体,特别是太阳, 并以机械的或物理的形式作用于地球。因此人们可以区分为地球能和宇宙能,并且一方面把它们比作人类或者生命的遗传特性,另一方面比作教育及整个环境的影响,人们必须防止倒退到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

宇宙在物质方面的影响没有什么显著的作用;月亮会落在地球上这种假

① 关于这一点特别可以参考怀特著《关于科学和神学间的斗争史》

(UberdieGeschiChtederFehdezwischenWissenchaftundTheologie,1911 年来比锡出版)。

① 《岑达费斯塔》(Zendavesta),论天国和阴间。——译者

设可能性不大,陨石的坠落不意味着值得注意的物质增加,至于地球碎片脱落到宇宙空间这种事我们也毫无所知。太阳乃至月亮和星体的引力,使地球维持在它的轨道上,但是在地理方面,即作为地表差别的原因,则几乎只表现为海洋的潮汐运动。太阳辐射更为重要,它不只给地球带来光和热,还以化学和电的形式作用于地球。如果说本来它只因地理纬度不同而不同,那么它产生的作用却随着地面的情况而有很大变化。大气循环正是因这些差别而产生的,并从而导致一切天气和气候现象,以及由这些现象产生的效应。

地球不断运动的能量对于地表的差别几乎不起什么作用。而地球的自转却作为离心力在起作用,不但使地球表面上各个运动发生偏转,而且至少在大气层中引起完全新的运动系统,这些运动系统对于气候的形成具有决定作用。

我们可以设想地球的重力在地心相交,一切降落、滚动和滑动这些现象都是由于地球的引力产生的,这些现象则改变着其它所有的运动;但是引力的差别是不大的,在地理上几乎是无关重要的。

一切内力过程和由这些过程导致的状态的原因,即固体地壳内部构造的原因,我们要在地球自身热量包括地球内部的机械、物理和化学能中去寻找; 但是,我们只能从它产生的作用中去推论,至于这些能量如何体现在地球内部结构的形成中,我们毫无所知。

地表的一切变化过程和状态都基于这些宇宙能和地球能的共同作用。探索这些能在各个自然界中如何起作用,正是整个地理学研究的任务;这里只能陈述那些一般性的观点。这些观点绝不是简单的;因为由于初始能转变为别的形式的能,例如太阳辐射产生的热转变为运动现象,以及由于不同的能结合起来共同起作用,产生着变化无穷的各种过程,这些过程又不仅限于一种自然界和一种表现形式,而是以极其多样的方式互相过渡。在我们现有的知识水平上,对于这些过程只有就其表现方式去认识,却还不能在能量守恒定律的观点下来理解。我们不能说地球的总能是否保持相等,或者是否由于从宇宙空间接受能量而增加,或者相反由于放出能量而减少。

人们如果要正确地理解地表现象的因果关系和与此相关的能量转换,就不应满足于一般的概念,如影响、作用、依赖关系,而必须区别起作用的原因——这种原因起作用的时候本身也发生变化,因而它服从能量守恒定律—

—和单纯的条件,单纯的条件只确定已经产生的过程的方向或表现,而且只是因为由于摩擦消耗了一部分能量,才有必要去理解它们的能量。只有对起作用的原因才可以说是一种作用,而对单纯的条件则只可以说是一种影响,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条件。前者好比机器的动力,后者可以比喻为机械的支架。大气的一切现象,不算那些无关重要的例外,都是太阳辐射、重力和离心力作用的结果;这些都是它们的原因,而固相和液相地面的形状和状态则作为条件加以考察。水流动的原因在于重力,但是水流的渠道却取决于地表的外形和状态(渗透性)。

能量由一种自然界转移到另一种自然界是很常见的事。例如太阳辐射首先主要是加热固体地壳和水体;然后由于反射、传导和流动,热量从固体地壳和水体传到大气,在大气中产生气压差以至垂直的和水平的气流,然后气流以机械的方式影响固体地表和水体,在水体中产生波浪运动和流动。热量使水蒸发,引起水从水圈或者从植物界到大气中的物质转移。在大气中,热量使空气膨胀而引起蒸汽上升,而蒸汽到了相当高度又凝结。由此而产生的

潜在重力能早晚会导致水滴降落到地表上,并且在地表上逐步向下滑动和滚动直至海平面。在这个过程中,运动能量的一部分消耗于使固体下垫面一块块脱开并开始运动。再举一个例子,地球的内力首先引起固体地壳的位移, 并从而造成高差。这种高差把重力的潜能转变为动能,并且引起水的运动, 也引起固体地表松散的组成部分的运动。由于高差和地表形相的不同,太阳辐射、气流的偏转和降水所造成的增温作用也各不相同。但是,这些作用并不限于无机的自然界,而是也包括植物界和动物界以及人类,它们都和无机的自然界相适应,并且还彼此适应。

能量从一种自然界转移到另一种自然界,或者一般地由一种表现形式转变到另一种表现形式时,一种现象可以在某一瞬间是原因,而在另一瞬间却又可以是另一种现象的结果,因而存在着相互作用。溪流通过冲走岩石颗粒而为自己挖出小沟;反过来小沟又给溪流规定了渠道。经常的降水使森林繁茂;但是,森林的存在则由于有了更大的蒸发作用和散热受到抑制而有利于降水的形成。当然,在这些过程中,开始时起作用的现象似乎永远不会成为原因,而只能成为别的现象的条件;正如叔本华所强调的那样,互相作用这个词严格地讲是不正确的;人们其实只能说因果的相互作用。因果的相互作用在地理学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它们增加了探求因果关系的困难。地理现象的复杂性也由于不同地点的互相影响而有所增加,因此最初只

是对一个地点起作用的力,其作用将扩展到别的地点。这些作用表现在通过空气或水的运动,或者通过有机体自身的运动,而造成物质、力或有机体的传播或者转移。山麓的砂砾堆积,海洋气流带着它的湿气和均匀的温度波及附近的大陆,从大陆出发移居到岛屿上,都属于这一类现象。由于风、河流、冰川、沿岸洋流而造成的搬运地区和沉积地区间的巨大差别,以及分水岭和风的分界线作用,都与此有联系。帕萨格称为外来形相,但他把这个概念局限于极为明显的现象,过于忽视大部分地理现象都处于邻区的影响之下。

在许多情况下,例如波浪运动的传播,这类转移是和各种作用的总和分不开的;因此潮汐的波浪和风的波浪只有在大的水体中才达到可观的规模, 生存空间大小的意义也和这有关。如果某种现象在它运动或者传播的时候过渡到另一种介质中,就往往会出现特殊的边界现象。在机械运动中,这种现象是由于增大磨擦或者堵塞造成的,如沿海岸的怒涛激浪;在有机体的生活中,特别是在民族生活中,往往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为转义的堵塞状态。不同地点的这种同时的且互为因果的变化,人们可以比喻为有机体中各部分的相互关系。它们也就构成了福尔茨提出的地理的节奏。

地球能和宇宙能的泉源及其作用在时间上的变化是很重要的。地理的考察只直接研究在短暂时间内完成的、并且属于广义的现代的那些随时间波动的过程,研究继续进行着的变化;如果地表到处都只有液相和气相的聚集态, 那么属于过去时间的能源就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固体地壳以及植物界、动物界的现象,并不象大气圈和水圈的现象那样易于消逝;相反地在它们之中,作用比原因更为持久,而空气和水的现象又和固体地壳相关联,因此它们也间接从属于过去。帕萨格的用语“太古形相”,在这点上也只涉及那些至今还有特别显著痕迹的过去时代的现象。

人们也可以认为过去时代的这种影响和一个有机体有某种相似之处,因为加于一部机器的作用总只表现为推动力,机器的轮子传动装置和杠杆装置本身除了一定的损耗外都是不变的,而地球的整套装置则和受吸收营养所影

响的有机体相似,不断地在改变,从而使它在每个后来的瞬间对外来作用的行为都和此前的瞬间不同。只有历史地质学所作的历史考察才能全部地包括整个发展;地理学不得不满足于只罗致那些最重要的事实,以便利用它们来理解现在。这样作时地理学当然不仅努力去掌握每个个别的发展事实本身, 还要借助于地质学以认识发展的规律,并且提出经常反复出现的发展系列。其中发展系列和动植物的年龄阶段以及世代交替的比较——最近这种比较成了风气——对于科学是否有所促进,自然是值得怀疑的。

对地理现象的复杂的因果关系一直追溯到各个自然界中去会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