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理学观点的性质第一节 区域的观点

如果我们想周详地确定一门科学的内容,就必须从这门科学的基本思想出发,搞清楚它是怎样从它的历史发展和科学体系的逻辑地位中形成的。地理学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其空间的差别性,根据空间划分为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来理解地表。在古代有两种片面的理解平行发展:一方面是数理的理解,另一方面是描述的理解,后者虽然不排除地区的自然情况,但却给人类事物以大得多的位置。在近代地理学中,第一个任务大都落到制图学身上, 从而减轻了文字的描述;但是在第二个方面,文字描述工作却扩大了,也更符合自然情况,成了一种全面的包括自然和人的考察工作。

谁要是从外部接触地理学,他会反复地因它的研究对象(以我们对事物的普通的分类方法来衡量)巨大的多样性而感到惊奇;因为它伸展到所有的自然界和所有的现象范围。它比局限于人类事物、固然在这方面探讨得更深的历史学所涉及的范围更广一些,也比地质学所涉及的范围广,在地质学中只有在考察最新的年代时才有人类的影响。历史观点使三分法成为可能,即分为地球自然界的历史、人类前史和真正的历史三个阶段;而运用到地球上的区域观点比历史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更深广。

以区域观点考察地表事物和事变过程,意味着不是把它们理解为这些事物和事变过程的本身,也不是理解为它们随时间的发展,而必须把它们理解为对空间的充填。这种考察有双重面貌:它并不由于了解到某一个自然现象在地球的不同部分是不相同的就终了,如果仅是为了这个目的就不需要把它从这一自然界的知识中独立出来,而是由于聚合在地球上一个地点的各种现象间的因果关系才变得有需要独立出来,通过这种因果联系每一个地球地点就被确认为一个整体、一个个体。到处都相同的现象不列入地理学研究范围; 但是,即使在不同地点表现有不同的现象,只要它们的差别是无关紧要的, 微不足道的,对于别的现象不发生影响的,就不属于这个地区扣地方的特性, 因而也就排除在地理学范围之外。由此产生理解和表述的两种观点,但是它们不是互相取代,而是互相补充的,因而必然在地理学这个科学系统中平行地和先后地起作用。一方面地理学必须探索涉及较大地球空间的各种地理现象,另一方面它必须根据由此产生的所有现象的地理特性去理解各个空间—

—即地点、地方、地区和大陆。

如果我们运用类似我们对整个科学体系已经运用过的那种见解,就可以把地理学的内容设想为一个填满了的空间,它的底面是地表,而其中各种自然界和它们的各种不同的现象群成层状迭置起来。人类的思维不能一次就全面地理解这个空间,而是必须依次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出发。当人们在这个空间以外从旁把目光自下向上扫视时,就会依次看到每一个范畴的现象分布; 使这种作法遍及整个地球,那就是一般地理学的考察。但是,如果从上向下看,那么虽然总只能看到某一个地点或地球空间,但是如果我们设想目光能够透过这些层次,就可以同时看到所有的现象;这是属于特殊地理学即地志学和景观学的考察。谁只考虑第二种观点而简单地把各个地方互相挨着排起来,那他虽然能够把全部地理学的材料叠置起来,却只得到一堆松散的片段, 这些片段不是由内在的必然性贯穿起来的。另一方面,谁要是依次地去弄清

各个现象,这样虽然能够懂得它们,但却失去了地理学的精神,这种精神在于理解集中在一个地点中的自然现象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