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估的内容

(一)课程教育目标

所谓课程教育目标,简言之就是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期望通过教育过程使学生产生的变化,或者说,课程教育目标即预期的教学成果,尽管这种目标没有包括所有的成果。这里所说的预期教学效果是指学生在思维、感情和行动方面所产生的变化。

为了说明课程教育目标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区别及为什么要评估课程教育目标,首先讨论一下制定课程教育目标应该考虑哪些问题。

  1. 课程教育目标必须服从和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或者培养规格。譬如,高等师范院校物理系的高等数学课,其课程教育目标就既不同于综合性大学物理系的高等数学课,更不同于工科类专业的高等数学课。课程教育目标是要对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形成学生的辩证世界观,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全面发展的个性,这几方面服务于专业培养要求或培养规格。

  2. 课程教育目标要体现学科特点。所谓学科特点,一是要反映本学科的基本规律,二是要反映学科的基本内容。学生只有掌握了各门课程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内容,才能达到培养要求,符合培养规格。当然还要处理好某课程与前修、后续有关课程之门的关系,使各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占据适当的位置,担任不同的角色,发挥特定的作用。

  3. 课程教育目标要考虑学生已具备的素质,(如知识与技能、智力与能力、思想与品德)及学生达到目标的客观可能性。譬如,同是工科专业的普通物理,一般院校与重点院校在学生已具备的素质和可能的条件方面就存在

着较大的差异。

至于课程评估为什么要评估课程教育目标的原因也就显而易见了。很难想象,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或者培养规格,没有体现学科特点及学生所具备的素质和可能条件的课程能会是一门优秀的课程。所以不包括课程教育目标的课程评估尽管也可能产生促进和推动作用,但终究是不完善的。事实上一般课程评估也总是或多或少地涉及到课程教育目标所含内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在制定课程教育目标时必须和体现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我们期望学生在思维、感情和行动方面的变化不仅要服从和符合培养要求,而且从根本上讲要服从和符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的整体教育目标。

通过上述初步讨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课程教育目标是课程评估的首要和重要内容。它是课程最终期望达到的标准,是衡量课程质量的准则。当前在课程评估中不重视、不考虑课程教育目标评估的倾向应尽快予以改变。

  2. 评估课程教育目标时要考虑:

  1. 是否已制定了服从和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或培养规格的课程教育目标。

  2. 如何实现课程教育目标。

  3. 课程教育目标的检查。

  1. 制定课程教育目标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包括学科的特点(学科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内容),课程的前修课、后修课,以及学科的前沿和发展等,因此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把课程教育目标作为课程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有助于引进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对它的重视,提高对它的认识,有利于深入教学改革、推动课程建设的整体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