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教学评价标准的步骤

制定教学评价标准主要包括 4 个步骤: 1.对评价目标进行分解

制定评价标准时首先要对评价目标进行恰当的分解,分解出来的各个项目,内涵应当明确,外延应当清晰。如对教师学期教学计划进行评价,其目标是看教师能否结合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拿出对教材的处理意见,确定全学期的教学基本思路。制订标准时,可把此目标分解为以下项目:学习大纲; 分析教材;了解学生;制订进度;安排课外活动;备课态度。在此基础上,

还要弄清各个项目在总体中处于何种地位,具有什么作用,占有多大比例, 各有什么属性。这样的分解目标,能使各项标准有力地反映评价目标的本质。分解目标时还必须有整体观念,要全面分析,既要注意表面的、看得见的因素,也要注意看不见的潜在因素。

  1. 对评价的具体标准、指标进行筛选归类,分出层次

对评价目标分解后,要广泛调查研究,收集评价要素。之后对收集起来的要素进行分析比较,删除不反映本质的要素,合并同类的要素,筛选出反映教学活动本质特征的评价指标。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指标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对筛选出来的指标进行归类,分出有从属关系的不同层次。

指标的层次,一般不超过 4 级。对每一个具体标准或指标,要认真分析研究,准确地表达。如对小学语文教师学期教学计划的评价,可提炼筛选以下指标:

  1. 对语文教学大纲进行认真地学习钻研;

  2. 制定出正确的教学目标;

  3. 明确本年级段教学的基本要求;

  4. 对教材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

  5. 能够把握教材的知识体系;

  6. 挖掘出教材的思想教育内容;

  7. 理解编者的意图。在这些指标中,指标 2 和 3 隶属于指标 1 的;指

标 5、6、7 是隶属于指标 4 的。指标 1 和 4 是一级指标,其余的则是二级指标。

  1. 对拟订的评价标准进行讨论,征询意见

评价标准拟订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审议,对标准的方向性、全面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进行探讨、议论,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与建议。论证、征询意见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举行论证会。评价标准草拟后,邀请教学论专家、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对标准进行论证。论证会上应让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每个人的意见都必须讲清道理,即不只说出应该怎样,而且应该说清为什么这样。

二是访问调查法。起草小组带着草拟的评价标准到有关学校、班级进行访问,去访问的单位要有典型性。

三是问卷调查法。把评价标准以问卷的形式印发给有关人员,以便收集较多的信息。

对论证会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对评价标准进行修改或补充。

  1. 试行与修订

草拟的评价标准经征求意见修改后,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学校试行。试行之后,根据试行中提出的问题,再对评价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包括对评价项目、等级的增减、合并,也包括对评价方法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