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观察评分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对评价对象的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观察,通过观察获得信息,经思维进行加工,作出评定判断。它是行动观察法、调查法、谈话法、轶事记录法等评价工具的综合运用,是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工作评价中应用很广的一种方法。如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备课态度、上课情况、学生掌握知识情况等,都可用这种方法评价。

采用这种方法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事先要明确观察的目的、程序和方法;

二是使观察对象处于正常状态,否则收集的资料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

三是观察者不要带有任何的成见或偏见,要如实记录;

四是对观察所得的各种信息要真实记录,记录的方法主要有量表法、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等;

五是要把获得的信息与事先制定的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比较,作出恰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