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性评定
诊断性评定与总结性评定(如最低能力测验,期末考试或毕业考试)不同。总结性评定,形成性评定和诊断性评定之间的区别。在于所涉及问题的类型各不相同。总结性评定所关心的是最后成果,形成性评定是提供学生进步的描述,而诊断性评定描绘的则是学生成绩的轮廓。它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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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绩与实际成绩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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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差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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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补救措施。
诊断性评定的实施要求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应用某些评定技术。诊断性评定的总体方法基于教师的观察,对学生作业的分析以及成绩测验的结果, 而不是着眼于特殊的评价工具。从这个观点看,学生学习困难的诊断不可能通过考核单个专门技能办到,应当提供学生的多科成绩。只有全面地检查学生,才可能评论产生学习问题的原因并作出准确的诊断。这种“个案研究” 并不打算用于班级的每个学生,而只用于遇到学习困难的学生。通盘的检查是费时的,多数学生并不需要这类评定。
只有收集到完整的数据并对这些数据作出正确的解释时,诊断性评定才会有效。而有诊断者可能定出一组有限的学习问题,并把学生往这些问题上套,然后只开出熟悉的或现成的通用处方,这种做法是危险的,因为这样做对诊断与治疗的有效性都成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具体情况对已有“处方” 的有效性做进一步的评价。此外,在从总体上检验该模式的功效时,此外, 在从总体上检验该模式的功效时,经验数据是需要的(托马斯 Thomas, 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