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效果评价
教学效果的评价是教学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测定和诊断学生是否达到教学目标及其达到目标的程度。教学目标主要是根据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提出的,学习目标则是根据教学目标确定的。评价教学效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
知识技能的掌握。使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是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的程度,是评价教学成果的依据。学生的升学成绩,每学期的及格率、优秀率、平均成绩以及差生的提高幅度等,是评价教学成果的重要尺度。
-
**能力的发展。**培养学生的能力是教学的一个重要任务,重视学生能力的评价,也是现代教学评价的发展趋势。在评价能力时,主要评价学习能力、自学能力、思维能力、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及创造能力。
-
思想品德的形成。教学具有教育性是一个重要的教学规律。学生的思想品德,如对祖国有深厚的感情,有民族自豪感,有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决心;热爱集体,有集体荣誉感;热爱党,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道德观念,较强的是非、善恶分辨能力;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举止、言行文明;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等,它们的形成应是教学成果评价的一个主要内容。
-
**个性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也是教学的一个任务。学生个性发展的程度,也应作为教学成果评价的一项内容,主要包括:发挥个人爱好特长,对某方面有强烈兴趣,有钻研精神;情绪稳定、乐观,积极进取;有较好的自控能力;自觉性、主动性强,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克服困难、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