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教学基本功

  1. 教学亲切和蔼,动作自然和谐,思维有条理,语言表达清晰生动,速度与音量适中,讲普通话,专业术语表达规范,板书整洁,字体大小适中, 教具规范,使用适时。 10'

  2. 教态亲切和蔼,动作自然和谐,思维较有条理,专业术语表达基本规范,板书尚整齐,教具使用适时。 8'

  3. 教态不够亲切,动作不够自然,思维条理欠清楚,语言表达尚可,板书一般,能使用教具。 6'

  4. 思维比较混乱,语言表达不清。 4' [注]:

  1. 评估人员应在听课过程中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而后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在评估指标体系表中逐项打分。

  2. 说明中,我们对每一项标准给出了四个标准点,若判断结果正好符合标度点内涵,则按 4、6、8、10 之一给分,若判断结果处于两标度点之间, 则按 5、7、9 之一给分。

  3. 各评估指标的权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

  4. 指标体系表中,加权后得分=得分×权数; 总分=加权后得分之总和。

  5. 数学课堂教学评估等级标准:

90≤总分≤100,优;

75≤总分≤90,良;

60≤总分≤75,中;

40≤总分≤60,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