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学效果

课程评估要对课程教学质量,即课程的教学效果做出科学、正确的价值判断。这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在于如何判断一门课程的教学质量或教学效果。

  1. 要对近期教学效果进行测试,以判断刚修完所评估课程(或课程一部分)的学生对教学基本要求的实现程度,不仅看绝对成绩,还要看相对水平

(与入学水平相比较)。

  1. 要对课程的远期教学效果进行评估。通常采用的方法在后续课教师的评估(当然也包括其他专家结合后续课进行针对被评估课程教学效果的考评)、毕业班学生的评估(当然也包括修过该课的非毕业班学生的评估)以及对毕业班学生进行被评估课程教学效果的评估等。从课程评估的实践看, 后续课教师和毕业班学生的评估往往低于近期教学效果的评估及教学实施过程相关评估要素的结果。这种现象不仅符合课程评估的滞后性特点,而且更客观、更准确些。

  2. 关于课程的社会评估问题,即课程评估有没有走出学校围墙的必要, 还缺研究与实践。尽量有的学校曾尝试过,诸如结合毕业设计考核向社会有关部门征求课程意见,但是一般认为社会不可能也无法对课程教学效果做出综合评估。然而由于课程教育目标评估服从于社会对合格人才的需要,所以也间接地起了社会评估的作用。

  3. 科学、正确地对一门课程的效果做出判断,尤其是对学生学习该课程后的能力进行测试和判断,仍然是十分困难的课题。教育目标分类学将教育目标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心理技能领域,把目标按等级层次排成一个连续体并将这个连续体描述为一个内化过程,即认知领域内化过程的六种水平是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估;情感领域内化过程的五个主要方面的接受、反应、估价、组织、性格化。据此,可对认知领域按内容与行为的明细规格进行学校评估。虽然情感评估比认知评估遇到了更多的难题, 但是已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研究与尝试。这对解决课程教学效果,尤其是学生能力的教育评估研究与实践提供了帮助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