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债经营的五种类型

  1. 全额负债经营型。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全部通过负债方式取得,

    这是一种非常极端的负债经营企业。一般来说,存在两个问题,即:一是负债比较困难,债权人特别是重大债权人要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分析;二是全额负债经营企业的风险性极大,这类企业一旦亏损就十分被动, 往往直接导致破产。

  2. 高比例负债经营型。企业负债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率在

    70%左右。企业债务负担重,风险较大,若经营不善就可能导致破产,因此对高比例负债经营型企业要加以限制,对这种企业要增强资金增值能力。

  3. 适度负债经营型。即企业举债资金的多少是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多种因素确定的合理额度,一般来讲,适度负债经营企业的负债对资产总额的比率在

    40%一 50%之间,最多不得超过 60%。当然对一个企业来说,究竟以多大比率才是适度的,这要受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国家政策的限定等因素的综合制约。总之,其衡量标准应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取得最佳的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为界,所以适度负债是负债经营的最佳状态,对国家和企业都有利,应大力提倡。

  4. 低比例负债经营型。负债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率一般在

    20%左右,即企业债务负担较轻,风险较小,债权人的债权保障较大,这对那些不愿冒风险且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是应该提倡的。

  5. 无负债经营型。即企业的生产经营全靠自有资金,没有任何负债,这也是一种极端的企业,在我国企业中也不多见。

由以上从理论上对负债经营企业的类型的阐述可以看出,实现适度负债经营才是目标。大量实践表明:实现负债经营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但如不加控制和管理,巨额的债务可能造成大批企业破产,所以一旦企业被纳入负债经营模式后,决策者应当正确估算它本身的负债能力,然后再来筹划生产经营,进行投资决策和举债决策。有时由于有些企业经营者

为了摆脱生产经营危机,时常会冒巨大风险借钱融资,即使资金成本率已经超过平均利润率水平也在所不惜,造成对资金的刚性渴求,因此仅靠企业本身对负债经营进行自我约束,无疑会出现诸多弊端,因此客观上要求宏观上有一个负债经营管理机制,采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对社会各阶层的经济负债行为加以必要的限制和管理,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