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只有转换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 能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制定和实施战略

我国有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目前正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尤其在石油、煤炭、电力、矿山、运输、重化工等重工业行业中,企业长期处在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其组织体制从总体上说仍然是生产型、单一型、封闭型、层级型和全能型的,这些企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在整个同民经济中具育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应当制订和实施自己的企业战略,同国内外国有企业及国际同行业开展平等竞争,但目前由于企业产权个明,组织制度不合理和管理制度不科学,其经营机制还没有从生产型转到生产经营型上来,更没有进行资产经营,因此,这种企业尚不具备制定企业战略的组织条件,只有真正转换了这些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使企业具有进入市场的基本条件,才可能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制定和实施战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因而这些企业的性质和任务都要发生变化,企业的组织形式、领导体制及部门结构也要发生变化。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大型骨干企业,今后将成为以生产和销售其主导产品为主的跨行业、跨国经营的在国际和国内都有一定影响的集团公司。这种企业的任务将不仅追求实物产量,而更重要的是追求利润,追求资金利润率及资产的增值,实行多角化经营。相应地,其组织结构也必须由近代企业组织形式向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转变,尤其是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应进而向集团公司和综合商社转变。也只有实现了企业的性质、任务及组织形式的转变、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及实施才

具备了前提条件,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