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外合资企业

企业与国外某一个或某几个企业共同投资,联合建立新企业,投资各方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企业实行共同管理、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其利润可能比合同制造、许可证贸易要高一些,对合资企业的生产和营销控制程度更高一些;可利用当地资源;开拓东道国市场;便于取得当地市场信息和营销经验。这种方式的缺点是: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和管理资源;存在市场风险、汇率利率风险、投资回收风险、东道国的政治、经济、社会风险等;合资各方可能会发生冲突,如经营目标、利益分配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