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教学的原则

①小步子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学习步子的原则)。程序教学将教学内容按它的内在逻辑关系分成许多小步子,斯金纳要求,前后连续的每一个步子要尽可能地小,即后一个步子比前一个步子只增加很小的一点难度。这样, 掌握一个步子的内容,不需要返回到早先学过的材料,也不必瞻望后来的材料,学习可以循序渐进地自动进行。实践证明,小步子原则一方面由于化难为易而使学生在学习的每一点上产生胜任愉快感;另一方面由于注重材料本身的内在逻辑性而使程序教学最终能引导学生获得预期的复杂行为。

②积极反应原则。程序教学把学习看成行为操作,要求学习者在学习情境中的每一步都必须主动地表现出外部反应,即自己动手动脑去学习,通过选择、“书写”答案、填空、解题或“按键钮”回答问题,作出积极反应, 否则,程序教学就无法进行,显然,这较之于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无疑是一大进步。

③即时强化原则(当时知道结果原则)。强化是程序教学的核心因素。斯金纳根据习得律要求;在学生做出积极反应后,教师要立即给予反馈,让学生即时知道其反应是否对,从而给学生“及时确认”或“及时强化”。值得一提的是,斯金纳的这一原则已发展成为现代教学的及时反馈调节原则, 由此可见其理论意义。

④自定步调原则。斯金纳认为,学生的学习能力以及速度是各不相同的, 所以程序教学要以个别化的学习方式进行,让学生按照自己的速度和潜力自定步调进行学习,不追求统一的进度。程序教学的自定步调被认为能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从而较好地解决因材施教问题。

以上四条原则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有机联系的,它们统一于斯金纳的新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之上。斯金纳认为,认真贯彻上述四条原则,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习者犯错误的可能性,从而既能避免因错误而导致惩罚行为的出现,又能提高正强化的比例,激励学生学习信心,提高学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