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标:

第一步:统揽教材,学习大纲,弄清所授章节或篇目的知识点及其在各学段知识体系中的位置。

第二步,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及所授知识的相对独立性,按课后练习的要求,确定若干知识点,作为所授课的教学目标。

第三步,按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把所有篇或章节在认识领域的目标,细分为不同的层次(即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再依据这个划分标准,确定学生对各知识点掌握学习的水平层次(对个别知识点

的学习水平,不要求一次性完成,按循序渐进的原则,安排在不同的节次中, 逐次加深、巩固。)

第四步,对每一学习水平的活动形式,出具体的教学目标,并用可以观测到的外显行为方式描述出来。(比如“识记”水平的教学目标,外显行为方式可以表述为:知道、描述、背诵、认出、标出、配对等)。

第五步,备课时应列出××课教学目标。根据目标要求选择对应习题, 作为检测学生对知识掌握与否的形成性测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