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教法与学法的结合及其转化,培养学生学会学习。
“启发”一词本身就包括教师“启”和学生“发”两方面的内容,它生动又深刻地反映和揭示了教学活动的双边性以及教法与学法的统一性。注重学法指导是启发式教学的一个重要特征。那么,启发式教学在其实施过程中是怎样进行学法指导的呢?
- 坚持传授知识与传授方法相结合。
在启发式教学当中,教师传授知识,不是停留在讲清楚知识上,而是在讲清知识基础上,揭示出规律,指出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与此同时, 它要求这生不仅要掌握好讲授的内容,同时还要掌握好教师讲授的思路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 注重学习过程本身的教学。
启发式教学过程是学生积极主动展开智力活动的过程。这不仅旨在获得正确的答案和结论,更重要的是提供给学生一种自我探索、自我思考、自我创造和自我表现的实际机会,使学生能进行学习的自我体验。这种学习上的自我体验是极其宝贵的,它能使学生意识到自我力量的存在,从而有效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并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 坚持教法改革与学法指导同步进行。
“启”要求对教师教法进行改革,“发”要求对学生学法进行指导。启
发式教学要求我们把教法改革与学法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使之彼此协调,相互促进;一方面要把教法建立在研究学法和学情的基础上,以提高教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努力在探索和选用先进的科学的教法中,引导学生掌握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实践证明,无论是脱离教法改革的学法指导,还是忽视学法指导的教法改革,都难于收到预期的效果。
- 强调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结合,注重学生学习的情绪体验。教学活动是以人的整体的心理活动为基础的,学生的学习是认知、情感
和意志的一种综合活动,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者在学习中是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它们共同组成学生学习心理的两个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对整个教学过程施予重大影响。为此, 启发式教学在重视学生智力因素的同时,非常注重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使教学不仅深入学生的认知领域,还深入他们的情感领域。重视学生学习的情绪体验是启发式教学的又一基本特征。这一特征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 注重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人际关系。
启发式教学把学生看成是认识活动的主体,要求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以形成亲切、民主、融洽、和谐的教学气氛,使学生精神振奋地、生气勃勃地、活泼愉快地参与到教学之中。教学民主直接、深刻地反映了启发式教学的精神实质,它是师生有效地相互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并实现“教学相长”的重要保证。没有民主, 师生之间缺乏真诚的交流和合作,也就谈不上启发式教学了。
- 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
启发式教学被认为是一种激励型的教学,在启发式教学中,教师常常通过列举典型,说明意义,明确目的,使学生感到有学习和探求的需要,从而提高学习自觉性并增强学习责任感。通过设置疑问,创设悬念,造成知识冲突等,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做到正象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那样:“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励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开的真理感到惊奇
和震惊;在学习中意识和感觉到自己的智慧力量,体验到创造的乐观,为人的智慧和意志的伟大感到骄傲。”事实上,启发式教学之所以能发挥高度的情绪和意志以及学生的精神需要,使学生能深刻地体验到惊奇、欢乐、自豪、赞叹⋯⋯。
启发式教学的上述内容和特征显然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其中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是启发式教学思想的核心,启发式教学思想的其它内容和特征实际上都是由此生和引发出来的。启发式教学思想比较完整地阐明和揭示了教学中的各对主要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知识与能力的关系、教法与学法的关系,智力因素与非智因素的关系。它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精神,反映了事物矛盾转化的规律。它无可置疑地成为当代教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