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 15

变更验资审验程序表

被审验单位名称

经办人

日期

索引号

验资项目名称

复核人

日期

页次

一、审验程序 一般审验程序:

与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有关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其审验程序依照设立验资的有关要求执行。

因合并或分立而变更验资的特殊审验程序:

  1. 合并或分立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是否与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2. 按照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要求,在核实各合并方合并时,或分立前的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合并或分立完成时被审验单位的净资产是否正确;

  3. 各合并方或分立方是否对合并前的债务进行清偿或作出担保,债务的清偿或担保是否获得债权人的确认;

  4. 与合并或分立有夫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变更验资的特殊审验程序:

(1) 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是否获得债权人的确认。

因发行新股(含送配股)而变更验资的特殊审验程序:

  1. 增加或减少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否与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一致;

  2. 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其来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 用于转增资本或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积,其提取比例是否合乎规定;转增资本或分派股利后,其余额是否低于注册资本的 25 %;

  4. 用于分派股利的未分配利润,其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经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分派股利前,是否已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5. 当年配股比例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 30 %;

  6. 两次送配股的时间间隔是否在 12 个月以上;

  7. 与发行新股有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适用否

索引号

二、审验结论

三、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