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分示汇总表

被审计单位名称 会计期间

序号

索引号

调整分录及说明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被审计单位调整情况及未调整原因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合 计

编制说明:

  1. 本表用于汇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应调整事项。

  2. 根据调整分录借、贷方归属资产负债类或损益类,将其对应金额分别填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借方、贷方”。

  3. 索引号根据该调整分录所在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填写。

  4. 必须将调整原因列于调整分录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