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务类验资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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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立验资业务类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1. 货币资金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7)

  2. 存货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8)

  3. 固定资产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9)

  4. 在建工程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10)

  5. 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11)

  6. 往来款项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12)

  7. 实收资本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13)

  8. 资本公积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14)

  9. 其他业务类审验工作底稿

    1. 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出资的原始单证复印件均应

附于上述相应审验工作底稿之后,对其会计处理的审验也应记录于审验工作底稿。

  1. 变更验资业务类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注册会计师通常应根据变更验资业务特点和性质,选用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类工作底稿和设立验资业务类工作底稿作为其工作底稿。同时,还应编制“变更验资审验工作底稿”(格式 15)。

备查类验资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1. 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复等;

  2. 被审验单位的合同、协议、章程;

  3. 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身分证明、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及会计报表资料等;

  4. 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分证明等;

  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开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准予组建筹委会的临时营业执照等;

  7. 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和会议纪要;

  8.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准予公开募集股份的批文;

  9. 与证券承销机构达成的股票承销协议;

  10. 招股说明书;

  11. 证券承销机构在承销结束时出具的承销报告;

  12. 其他备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