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是指人民保险公司与计划生育部门联合开发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一系列保险业务。这一业务的开展,对推动计划生育的顺利开展, 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保证人口计划的实现,把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和社会保障功能同计划生育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起到了重要作用。

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险种有:节育手术平安保险、母婴安康保险、独生子女及少儿两全保险、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包括子女备用金保险)、计划生育夫妇养老金保险(包括二女户结扎养老金保险)、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专于养老金保险等。各地根据本地的情况选择了其中一

项或多项开展业务。

计划生育保险业务,人民保险公司为主办单位,负责经营,管理、展业宣传及收费;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协会协同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 县(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代办,做好宣传、组织投保、筹集资金、缴费等工作。

代理手续费支付的比例一般如下:①节育手术平安保险、母婴安康保险, 均按保费收入的 5%计提,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计划生育部门,再由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分配。②独生子女及少儿两全保险,按保费收入的 5%计提, 其中地方为 4.5%,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乡镇的具体提取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生育部门确定, 同级保险公司直接支付;属于中央级的 0.5%,直接汇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帐户。③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按保费收入的 2%计提,其中县(区)级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县(区)级计划生育部门及代办单位 1.5%;地(市)级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地(市)级计划生育部门 0.3%;其余的 0.2%由省级保险公司划拨给省级计划生育部门。④计划生育夫妇养老年金保险,一般按保费收入的 1%计提,全部留给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具体代办单位。

计划生育部门收入的代办费,除了聘请代办人员的劳务费及办公费外, 主要应用于对投保人员开展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开支,把服务和保险很好地结合起来。